19世紀末,美國史丹福大學社會學教授愛德華.羅斯提出了一個觀點,他認為全國鐵路應歸國家有,不應由私營企業把持。這說法今日看來沒什麼問題,不過是一種看法而已,然而,史丹福大學的創辦人利蘭.史丹福其實是美國一個鐵路大亨,當年其遺孀還在大學擔任校董會董事長,那就是問題了。
結果,發表完見解,這位羅斯教授也隨之丟了飯碗,吃了一記豉椒炒魷。
「羅斯事件」讓美國人明白,即便在如此標榜思想自由的社會裏,學術研究也會受政治及經濟權力威脅,於是,美國高校決定建立教授終身制,以保證學術不受政客、企業家和捐款人干擾,從此不必擔心有被解僱或責難的自由,專注做學術研究。
香港的大學,也搬來了美國這套教授終身制,即是說,一經聘任,就可做至退休,除非涉及刑事罪行或學術剽竊,否則絕對不能解僱。
於是,這也解釋了很多人今天的疑問:為什麼港大不處理跑到台灣倡「港獨」的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好明顯,那不是李國章的問題、不是校長的問題,是制度的問題。
大學院長可推舉誰升教授、誰可終身聘用,權力很大,是鐵打的衙門;大學校長五年一任,換來換去,是流水的官。所以反對派廿多年來最精明處,就是把棋子遍布在掌實權的位置上。
最明顯一個例子,就是當了十二年港大法學院院長的陳文敏。任內,他把戴耀廷擢升為副教授,甚至提拔他當了八年法學院副院長,與陳文敏雙劍合璧,在法律界播下黃種子。
陳文敏更給戴耀廷弄了個「終身教授」(Tenured associate prof.) 身份,即是說,戴從此有了不死之身,刀槍不入,無論香港市民如何聲討,他一樣穩坐終身寶座,吃一世庫房俸祿,領薪到終老。
要成為「終身教授」,看的是學術成果,有港大教授翻查了戴耀廷多年「成就」,下了這樣的評價: 「這點學術成果,在我們的學院恐怕連助理教授都當不成!也難怪,陳文敏把他在香港電台寫的《香港家書》都申報為學術成果,武大郎開店,難容大人才。」
原來,口口聲聲民主自由人權法治的反對派,手裏早就掌着皇權,教授不死,戴帝永續。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2018年04月06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教授的不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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