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能任由「港獨」分子為所欲為
香港不能任由「港獨」分子為所欲為
本文作者為立法會議員何君堯
香港《文匯報》3月25日報道「五獨聚集台北、合謀禍國亂港」新聞後,我馬上在臉書上作出聲討。戴耀廷知法犯法,在台發表有關「香港可以考慮成為獨立國家」的言論,暴露其「搞分裂、搞港獨」的嘴臉,令社會各界譁然,全城憤慨,特區政府亦發聲明強烈譴責。立法會41名建制派議員也發出了聯合聲明予以強烈譴責。戴耀廷是非法「佔中」的幕後推手,對其「煽獨」言行絕對不能姑息,無論是執法部門,還是港大校方都不能置之不理。筆者將不忘初心,繼續強烈要求港大革走戴耀廷,以免他在大學荼毒學生。
戴耀廷的「港獨」言行惹起全城公憤,他看到形勢不妙,立馬翻臉不認賬,發出聲明急與「港獨」撇清關係,並反咬一口,質疑政府打壓言論自由,無恥嘴臉昭然若揭。
言論自由並非沒有界限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戴耀廷借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之「羊頭」,賣「港獨」、「自決」之「狗肉」,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但凡受到社會的譴責或質疑,他就誣指是打擊言論自由、學術自由,企圖為其散播「港獨」的惡劣行徑遮羞,根本是顛倒是非。
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並非沒有界限,其界限就是法律。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都明確規定,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港獨」的言行嚴重違反了基本法和香港現行有關法律,是對「一國兩制」底線的嚴重挑戰,違憲違法,不屬於言論自由範疇,應堅決遏制,依法依規處置。
繼續去函港大跟進此事
戴耀廷的「港獨」謬論並不是學術研究或任何合法的政治理念,更不是在推動民主,而是徹徹底底鼓吹「港獨」,公然分裂國家,煽動港人參與其中,已屬違法行為,絕對不能置之不理。戴耀廷作為一個法律學者,知法犯法,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戰法律,卻還能在港大任職,荼毒年輕一代,這無論是在法理上還是情理上都說不過去。這樣的「偽學」分子一日不除,法治難言未來,社會難有公義,香港難以安寧。
因此,筆者將會去函港大要求正視此事,促使校方成立委員會調查戴耀廷在校內外的言行,以及是否仍適合任教,期間校方須暫停戴耀廷的教學工作,以免戴在校園裡繼續宣揚「港獨」、「自決」等違法言論,誤導學生,希望校方能明確作出回應。
事實上,筆者過去曾多次去函港大校方,要求將戴耀廷革職,得到香港各界人士和廣大市民的支持。去年發起的「反港獨、反冷血、反偽學──革走戴耀廷吶喊大會」上,有逾4,000名反對違法「佔中」和反「港獨」的市民出席支持;去年9月的聯署行動,更得到逾8萬名市民及教育界、法律界人士參與支持。可見,革走戴耀廷是廣大市民的共同期待,港大校方不應也不能置之不理,不能縱容包庇。
23條立法刻不容緩
過去幾年,香港發生過嚴重衝擊法治和社會穩定的事件,如「佔中」、旺暴、黑金捐獻等,戴耀廷等幕後黑手至今沒有受到法律制裁,因此日益囂張,煽動「港獨」變本加厲,凸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迫切性。特區政府不應該再迴避,將23條立法提上議事日程已刻不容緩,通過法律保障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繁榮穩定。
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是保障國家安全不可推卸的義務,藉以填補法律漏洞,遏止「港獨」、「自決」勢力坐大氾濫。對於戴耀廷等一眾「港獨」分子,僅靠譴責遠遠不夠 ,只有當機立斷,立刻依法檢控才是明智決定。同時盡快展開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工作,對遏止「港獨」發揮有效阻嚇作用,消除「港獨」的活動空間,維護國家安全和廣大市民利益。
在此,我奉勸戴耀廷,多行不義必自斃。若想得到救贖,必須立刻停止一切狡辯和抵賴,真誠承認自己的錯誤,勇於接受鼓吹煽動「港獨」的後果,立即辭去港大教職,停止荼毒學生。
原文刊載於《文匯報》2018年4月3日
原圖:大公網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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