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負一具屍體
欺負一具屍體

一大早打開手機看新聞,映入眼簾是一名警員重傷伏於馬路的照片,頭顱還拖出一條血路。那是《蘋果日報》的即時新聞,講述東九龍走廊一宗奪命車禍,一名交通警被失控貨車撞斃,相片分別有遠、中、近距離、不同角度的警員伏地照,很獵奇式。

 

我想起,1994年,大帽山頭的一具童屍。那年九月,香港發生一宗綁票案,綁匪在學校接走一名十歲男童,向家人勒索三百萬贖金,最後肉參被撕票,小童慘被棄屍大帽山。

 

當年的《壹週刊》對此案作了深入報道,雜誌封面用的,就是那個十歲小童伏屍山頭的照片。那張相片沒有血腥、沒有斷肢爛肉,雖然是一個遠鏡頭,但一個穿着短褲校服的小男孩,雙腿大字形打開躺在山腰草頭的畫面,一直烙在我心頭。

 

那張封面照片受到很大非議,放在報檔也駭人,很多人投訴說看了相片感不安,記協譴責,社會也譴責,雜誌卻賣個滿堂紅。

 

人就是這樣,口裏道德,心裏好奇,造就了腐爛的社會風氣,加上傳媒不斷測試大眾底線,於是那條警戒線也愈降愈低。24年之後的今天,歷史再重演,在同一個媒體,看到同一樣伏地姿態,這次,是帶血的近鏡頭。

一直不明白一張如此照片的意義在哪裏?對當事人、對其家人、對同僚、對朋友,莫不是二次傷害。沒有人願意重創或橫死之相被攝入鏡頭、賣成頭版,甚至成為陌生人茶餘的話題。

 

今天香港有很多各式各樣條例,保護婦孺條例、殘疾歧視條例、性別歧視條例……卻沒有一條,保護死者尊嚴的條例。我認為,天下間最可恥的事,就是欺負一個不能動彈、無可反抗、沒了生命的死者。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2018年03月23日


原圖:《蘋果日報》網站截圖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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