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當選港島區的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發現曾在民陣集會中公開燒基本法,又唱港獨歌《城邦會戰勝歸來》,並草擬「香港前途決議文」,直言「自決及港獨是前途選項」;更在選舉期間邀請撐台獨日本政客和田健一為他造勢站台……
有圖有片有文件有真相,於是立即有市民申請司法覆核,有大狀甚至打算申請禁制令禁止他宣誓當議員,區諾軒嚇得屁滾尿流,這幾天四出解畫,其中一說最讓人訕笑:「我當日燒的是道具基本法,不是真基本法。」
我想起,兩個月前在東區法院審理的一宗案件……
為金像獎得獎電影《樹大招風》提供道具鈔票的道具公司東主,因被搜出藏有21箱、共22.3萬張包括港元、人民幣、英鎊、美元及歐元的「道具銀紙」,被控管有偽造紙幣罪名。另一男子因向這道具領班借了1千萬假銀紙來拍短片,整蠱友人說他中了六合彩,也被控管有偽幣罪名。
擁有、收藏和使用道具銀紙原來都是罪,這案子出來後,震驚影視圈,香港電影導演會永遠榮譽會長吳思遠作供時甚至問:「下次拍戲用警察委任證會否被控使用假文件?」
根據這案,我的理解是:道具真用就有罪。
儘管區諾軒手拿的基本法是道具,但他燒基本法這行為卻是真的,那就有問題。難道你燒一面道具國旗,就不會觸犯國旗法?你拿一把道具刀去真殺人,就不犯謀殺罪?想想如果你燒的是《可蘭經》影印本,猜猜又會有什麼下場?
如果區諾軒堅守他的港獨自決「信念」,就應該大大聲承認:「係丫,我係燒基本法,我係港獨,又如何?」詭辯連篇,做得出又不敢認,連造反的膽子都沒有,為求十萬薪津甘願舔基本法的鞋底,這種人,不單市民厭棄,連反對派支持者都該嗤之以鼻。
原文刊載於《幫港出聲》網站 2018年3月16日
原圖:takungpao
造反的膽子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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