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獨易擋 暗獨難防
明獨易擋 暗獨難防

本文作者為郭偉强/立法會議員


坊間有疑問,為何「自決」與擁護《基本法》相違背,認為罪不當誅。「明獨」是指明確主張港獨之流,而「暗獨」則指自決派。由於參選及擔任政府官員,都必須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區及擁護基本法,因此「明獨」必然是違憲違誓,不能容讓。香港不能出現官方公投至於自決派主張任君選擇,表面上推動民主參與,背後卻是深謀遠慮,以極度不負責任的態度,無視制度及法理的限制,將「港獨」納入自決選項,刻意讓「港獨」蟄伏民心伺機來襲,歹毒之心莫此更甚。所謂明刀易擋暗箭難防,法理可明確處理「港獨」,「暗獨」卻刻意避重就輕,迷惑人心,令人防不勝防。一言蔽之,香港並無「公投法」,因此不可能出現官方公投,任何民間公投都容易受到操控,沒有合法性。既然如此,自決便成了內耗的代名詞,繞了個大圈最後只是「撩交哎」。這種脫離實際,不負責任之流,正正是掀起紛爭、撕裂及內耗的元兇之一。有人認為DQ是對「明獨」、「暗獨」及胡亂宣誓的懲處,但反對派卻不以為然,因他們認為可輕而易舉地奪回悉數議席。讀者可知,近月議會相對平靜,筆者認為全因反對派深知補選在即,拉布及激進行為必然影響選情,因此才集體「短暫扮乖」。若然反對派奪回議席,不但「明獨」、「暗獨」及胡亂宣誓的風氣便會死灰復燃,撕裂與內耗將擴大。真真正正能讓反對派收韁,停止煽毒,必然是損失議席,方可令他們痛定思痛。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8年03月02日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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