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民建聯中委李世榮
港鐵沙中線再次超支165億,可能不少讀者也會認為意料之內。不少反對派可能也如獲至寶,預計會成為未來拉布藉口,對此窮追猛打。筆者認為,本着是其是、非其非的態度,若果反對派真的以非理性的態度盲目拖延,不但於事無補,只會產生更多問題最終使已支付的近800億元付諸東流,甚或讓市民支付更多。不過,這並非說港鐵可因此蒙混過關,政府必須盡快查找原因,應負責的便要負責,避免再有任何工程輕易超支。
港鐵解釋沙中線超支之時,曾直言認為份屬必然,並指出數個原因,包括:需要改動基建,為政府預備在會展站上蓋發展作準備;在宋皇臺站附近發現古井;灣仔北一帶因事延遲或未能交付工地等,直指7成為外在因素。但是港鐵是否最少要負責其中3成的內在因素?過往以擁有權模式發展其他鐵路項目之時,港鐵要自負盈虧,有見過鐵路工程會嚴重超支嗎?今日在經營權模式下,政府需要承擔興建費用,港鐵工程一再嚴重超支,試問市民豈會心服口服?
現時政府必須調查超支是否涉及任何過失,不過更重要的是,負責監察工程的官員也必須檢討為何未能及早發現問題避免超支。另外,誠如前運房局局長張炳良所指,經營權模式為發展鐵路項目帶來「深刻的教訓」,政府必須要積極考慮調整經營權模式,甚或向港鐵提供誘因,例如以部分物業發展權,換取港鐵需把工程費用核算準確,讓超支情況得以杜絕。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2018年2月28日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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