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抗命」非免死金牌 法治公義須彰顯
「公民抗命」非免死金牌 法治公義須彰顯
黃之鋒等3人衝擊政總案獲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案件塵埃落定。黃之鋒等3人較早前更獲得部分美國國會議員提名,競逐諾貝爾和平獎。黃之鋒等人在「佔中」期間打着「公民抗命」的旗號,肆意衝擊法治、撕裂社會,完全與諾貝爾和平獎的宗旨背道而馳,對香港尤其是年輕人起了影響惡劣的負面作用。終審法院在黃之鋒的案件中亦確認,牽涉暴力「公民抗命」行為應該被重判。香港是法治社會,「公民抗命」並非免死金牌,公眾殷切期望法治能夠令公義得到彰顯,不容暴力違法氾濫成災,誤導青年學生走上歪路。
終院對黃之鋒3人衝擊政總案的判決,包括法律界在內本港不少人士感到困惑,憂慮判決或會對香港的法治造成影響。但值得留意的是,終院亦指出大型非法集會且牽涉暴力的,應予以嚴懲,而所謂「公民抗命」不能成為求情理由。終院的判詞明言「罪犯以行使『憲法』權利為請求輕判的理由不甚可取」,日後再有類似的罪行,上訴庭的指引將生效,預告了重判的可能,這等同否定了「公民抗命」可獲輕判的理據,也為「佔中」的違法暴力定性。公眾極之希望今後法庭按照終院判詞的精神判案,對「公民抗命」等冠冕堂皇的違法行為作出嚴格規限,向社會發出明確資訊:違法就是違法,「公民抗命」不能再成為免受法律制裁的「護身符」。
黃之鋒等人衝擊政總,是打響違法「佔中」的第一槍。「佔中」令香港陷入79天無法無天的半癱瘓狀態,警方執法受衝擊,法庭禁制令遭藐視,更令社會分化對立,不少家庭、朋友因政見不同而反目。「佔中」沒有任何「愛與和平」,給香港帶來的只是混亂、不安、撕裂,對推動香港的民主自由沒有幫助,反而導致香港的普選原地踏步,黃之鋒等人何德何能可競逐諾貝爾和平獎?
「公民抗命」不成求情理由
諾貝爾和平獎的宗旨是表彰「促進民族國家團結友好、為和平盡最大努力、作最大貢獻的人或機構」。美國少數國會議員提名黃之鋒等人競逐諾貝爾和平獎,真的是因為黃之鋒3人對香港民主自由作出巨大貢獻,還是如特首林鄭月娥所指,「今次有外國政治人物利用該國際獎項,以表達某些政治訊息」,香港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黃之鋒3人獲提名競逐諾貝爾和平獎,是對和平獎莫大的諷刺。
黃之鋒長期違法亂港,卻沒有受到應有懲罰,反而被樹為「民主鬥士」、國際人物,令不少香港青少年以黃之鋒為榜樣,為表達訴求、爭取利益,不惜顛倒是非,肆意違反法律,挑戰社會道德。近期浸會大學少數學生「佔領」語文中心,粗口辱罵教師,就是仿效黃之鋒的行為,是違法「佔中」的翻版,反映暴力歪風持續向校園擴散,本來專注教學科研、培養人才的校園亦難得安寧,這不能不令人擔心。
香港以尊重法治、包容理性作為社會價值觀,市民不想見到再出現更多的黃之鋒,目前還有衝擊立法會的案件待審判,還有煽動違法「佔中」的幕後黑手待處理,市民希望政府、法庭依法公平公正辦事,彰顯「公義要被看得見」的原則,以法治遏止無法無天、胡作非為的歪風,抵制外部勢力的干預,保障「一國兩制」全面準確落實。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2018年2月10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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