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鄭若驊 放生毛孟靜?
嚴懲鄭若驊 放生毛孟靜?

履新首日即爆發大宅僭建新聞,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大概不想以這樣的方式為市民「熟知」。反對派議員隨即「如獲至寶」般窮追猛打一個月,同時對「自己友」毛孟靜涉嫌僭建卻閉口不談。

兩星期與8年

筆者並不感到驚訝,因為他們多年都是如此「選擇性失明」。不過,政府部門對鄭宅、毛宅執行《建築物條例》嚴格程度上的截然相反,着實令筆者震驚。

1月6日,鄭若驊僭建消息發酵,1月9日,屋宇署職員已經入屋檢查,地政總署和差餉物業估價署職員則於11日入屋度尺;到1月22日,屋宇署已經宣布拆除4項主要僭建中的3項。從檢查到清拆,耗時兩星期。

但此時讚美政府部門執法高效就大錯特錯。回顧毛宅,就會質疑屋宇署、地政總署等部門是否瞬間換人?早於2010年毛孟靜已被揭發,給淺水灣大宅的開放式車房外加建圍牆、大門和窗戶。近期這「車房變住宅」被舊事重提,大家愕然發現,原來毛孟靜拖足8年都未清拆!

毛孟靜8年不拆的理據,竟然是屋宇署給傳媒的回覆。回覆寫道:「並未對樓宇結構等構成危險,不屬於予以取締類別,勸喻盡早恢復原有用途。」地政總署最新回覆傳媒時,仍然只是說「如證實有違契情況,會採取執行契約條款的行動。」大家都明白有了「如」字,「限期糾正」就不知又要等到何時!兩星期與8年,甚至可能更長的期限簡直天差地別。頓時明白毛孟靜為何有恃無恐。

筆者贊同市民對鄭若驊有期待,高官犯錯理應按照法律嚴格處理,但毛孟靜是資深立法議會員,若說市民知名度,毛還更勝一籌。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為何立法會議員可以「逍遙法外」?

有人挑機指鄭若驊先生潘樂陶亦是知名公眾人物,殊不知其中毛孟靜先生Philip Bowring曾經擔任《遠東經濟評論》總編輯,亦是Asia Sentinel新聞網站的顧問編輯,為《南華早報》撰寫專欄超過20年,同樣是非常有影響力的資深傳媒人。兩家政治地位相當的社會名人,為何受到「待遇」如此不同?

有人又說,鄭若驊僭建地庫比毛孟靜「車房變住宅」更危險。但屋宇署早已證實,鄭若驊與其先生潘樂陶的兩棟房屋整體結構非常安全。更何況,潘樂陶身為香港工程師學會前會長,自己會住進一棟有結構危險的房屋嗎?

面對社會地位相若、僭建問題的嚴重性相若的兩家人,屋宇署、地政總署等部門為何對鄭若驊如此嚴厲,而對毛孟靜如此寬容?希望有關政府部門能夠正視此問題,對不同人執法時用同一把尺,切忌法律面前,大聲夾惡的反對派,可以「更」平等。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2018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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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港人講地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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