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會大學生佔領語文中心事件似乎還未有因為涉事學生「認錯」而告一段落。這件事令人莫名其妙是為同學們的理據。幼稚園學生考小學也要考普通話,對大學生畢業有普通話要求是合情合理。今次因為普通話不及格就要求廢除普通話科,依這個邏輯,同學們某科不及格,就質疑修讀某科的理據又要求「廢科」? 這是否合理?
事件反映了今天重視個人主義的”me"世代問題。作為一個「社會人」我們要學會尊重社會的規則、團體的規則。校方對學生普通話水平的要求也是回應今天職場的需要。大學不能因為個別學生喜好就有所遷就。同學既然選讀了這所大學,就要尊重這所大學的要求及校規。學校對畢業生的要求也不能因為個人好惡而隨便更改。每間大學對畢業生的要求也不同,同學們要視乎個人能力及興趣而報讀某所大學,而不是考進某大學後而要求學校更改規則去遷就他們。同學也應明白犯錯就要勇於承擔,因為犯錯才會令學習機會受到影響。逃避懲罰、不思己過只會樹立壞榜樣,也令社會對新生代產生壞印象。
今次事件也反映大學除了對同學的語文有所要求之外,也應反思如何培養新一代成為一個尊重規則的「社會人」,而非只顧灌輸個人主義,把人權放得比社會還大。活在社會裹,是個人適應社會,而不是社會適應「個人」吧?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8年01月31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佔領語文中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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