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還富於民」
政府應「還富於民」

p.p1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font: 16.0px PMingLiU; color: #212121; -webkit-text-stroke: #212121} span.s1 {font-kerning: none} span.s2 {font: 16.0px Helvetica; font-kerning: none}

本文作者為音樂教育事業家、香港菁英會理事高松傑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將於下月公布,一如以往,本會會員積極就《財政預算案》提出不少的建議。而財政司司長在網誌指,過去環球經濟整體改善,香港出口貿易、旅遊零售和就業全面向好。由於物業和股票市場暢旺,賣地和印花稅收入超出預期,預計最終錄得的財政盈餘相當高。但他重申政府收入容易受環球經濟波動影響,須保留相當實力的儲備以備不時之需。

 

當然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須要在推行措施之間取得平衡,筆者也知道政府經常開支較五年前累計增加四成一,尤其社福增幅最多。但當有大量的盈餘財政儲備實力,其比例也高於很多發達經濟體,政府實應該「還富於民」。筆者記得行政長官上任後曾表示新屆政府會運用「理財新哲學」,即大膽增加開支,除了增加社福開支扶助基層外,亦會在稅制惠及中產階層和中小企業。

 

另外是「投資未來」,應着為香港經濟注入新動力、新發展,以刺激經濟,如一些新基建投資項目、教育、文化藝術及創科等,甚至利用儲備紓解現在青年人的怨氣,例如提高房屋資助或創業支援,製造更多元就業機會,讓更多青年人受惠。

 

筆者明白政府要確保開支增長適度與社會長遠承擔能力相稱,不應只做獲一時掌聲的短期措施。但「應使則使,應慳則慳」的概念已經過時,應是時候作出一些改變,在水浸時實在應「還富於民」,讓經濟發展好一些,讓民生改善多做一些,才是一個好「政府」。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8年01月10日

 

p.p1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font: 16.0px PMingLiU; color: #212121; -webkit-text-stroke: #212121} p.p2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font: 16.0px Helvetica; color: #212121; -webkit-text-stroke: #212121} span.s1 {font-kerning: none} span.s2 {font: 16.0px Helvetica; font-kerning: none}

原圖:港人講地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相關博評

評論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