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許多持份者而言,近年香港大學最不幸的,相信要數2011年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出席百週年校慶儀式時,遭到學生抗議一事。事件令時任港大校長徐立之意興闌珊,更於2014年離任。徐教授在任的十二年間,對港大發展有無比重大貢獻,除世界排名常保持在首二十多位,亦是亞洲最佳大學之一。徐教授是公認近年其中一名最好的校長,若然留下,定能帶港大走得更高更遠;可惜,自其離任,港大的排名每況愈下,更失去「亞洲第一」之名。這一切全因校內嚴重政治內耗,加上部份師生不務正業,熱衷參與暴力社運,種種不負責任的行為致令大學聲譽受損。
正因如此,港大更應熱烈歡迎國際知名學者張翔教授,接替馬斐森教授出任港大校長。張教授的科研成就顯著,現於美國最頂尖的大學之一的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任教。不過,只因張教授內地出生,其出任校長一事竟受到輕蔑。張教授多年來在多間美國頂尖大學任教,卻竟有人指其英語水平不足,立場一向激進的教職員會主席張星煒甚至嘲諷:「我擔心在張教授的領導下,香港大學會成為另一間北京大學或清華大學。」
張星煒憑甚麼質疑張翔的學術和管理能力,我們無從知曉,或許他有不為外界所知的特殊成就及能力,筆者在此不作揣測。然而,張翔的學術能力早獲公認,筆者在此對他先投下信心一票!無奈,張翔和香港傳媒會面時,記者們卻只集中質問捍衛學術自由等核心價值之法,對大學校長應有的目標和遠見等卻是興趣索然,其中更特別問到會否容許在校園內自由討論「港獨」。筆者欣賞張教授「簡而精」的答案,即所有言論及學術自由都有底線!
是的,張翔上任校長後,其中一項最重工作就是清楚界定學術和言論自由的「界線」。筆者建議他參考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做法,恰當地修改大學師生行為準則,以訂立「界線」的標準。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道德準則有12項,筆者謹列出最相關的條款,包括:
1) 「個人問責與義務:我們會為自己行為及獲授權力負責任。」
2) 「尊重他人:我們會尊重及有禮貌地對待所有人。」
3) 「遵守適用法律及規例:我們會學習並遵守有關的國家聯邦法、州法及本地法。」
4) 「利益及承諾衝突:我們會避免利益衝突發生,並專心於大學教學、研究及公共服務的使命。」
5) 「大學資源的使用:我們會確保校園資源只會為大學使用。」
6) 「報告違規:我們會向有關當局報告所有不當的違法行為。」
筆者認為,若將以上規條納入新的港大行為準則,從此以後,以下這些在過往令院校蒙羞的活動將會被禁止在校園進行:
1) 禁止於校園內張貼帶有侮辱性言論的匿名海報。該作者應為其海報及不敬行為負責。
2) 禁止進行任何宣揚「港獨」運動,因其違反《基本法》。
3) 禁止在校園內進行任何非大學有關活動。
4) 禁止大學職員參與任何涉及政治的兼職工作。在這方面,筆者認為港大可參考香港公務員有關從事兼職工作的行為準則。港大職員應知道他們的薪金是由公帑支付,所以理應投入全部時間於學校職責上。除非經過嚴格標準審批並取得事先許可,否則教職員不能從事任何有薪或無薪的兼職工作。
5)早前在畢業典禮出現的無禮行為,以及大聲侮辱大學校務委員及政府官員的行為應被處罰。
公布新行為守則後,港大應一改以往對違規行為由「容忍」及「妥協」,改為「零容忍」,嚴格執行守則,並將一切違法行為交由執法部門處理。當然,可預見新任張翔的前路將會極艱苦,要為港大撥亂反正,他最需要是市民的支持,沒有大家作其強大後盾,最終只會被實務工作及應付「港獨」持份者兩者折磨得枯形灰心,令港大又再失去一位好領袖。
原文轉載自《南華早報》2018年1月5日(此版本由《港人講地》翻譯,內容已獲作者核實)
原圖:港大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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