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個月的香港政局,既波譎雲詭,亦精彩萬分。壹傳媒集團老闆黎智英被揭與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密會、「佔中投票」系統聲稱受「國家級」(到底是哪一國?)黑客攻擊、政府內部機密民調顯示「反佔中」比率創新高、衝擊立法會等一系列事件均令普羅市民更關注「佔中投票」。有人會將關注轉化為「更反對佔中」,但亦有人變得更支持,確信投票有助爭取普選。
到底,「佔中投票」是怎樣的一回事?一連串的偶發性事發又可有改變其本質?
「公民提名」方案不符《基本法》
依據「佔中投票」的題目設置,投票人士需從「真普聯方案」、「人民力量方案」和「學界方案」中三擇其一,由於三個方案均是不折不扣的「公民提名」方案,顯然無法符合《基本法》規定。皆因依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經普選產生的特首必須「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這是白紙黑字刊在《基本法》之內。因此,無論從政治上、法律上抑或操作上,像「公民提名」一類明顯繞過或削弱提名委員會實際提名權的建議,均無可能實現。那麼,若我們從三個不切實際的政改方案中三選一,顯然只會打擊提名委員會的認受性,只會損害《基本法》的權威性,這對於普選將來的運作,顯然是有害無利。
良心一票勢遭激進勢力騎劫
再者,依據月前「佔中商討日」的情況,激進派顯然已成功騎劫「佔中」,並將溫和泛民摒棄在外,他們通過經由「佔中自己友」篩選方案的做法,成功取得「佔中」陣營內的主導權,即使是經常將愛與和平掛在口邊的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這「佔中三子」,某程度上其實亦已淪為有名無實的傀儡。若大家參與「佔中投票」,無疑是在為激進派增添籌碼,良心一票隨時淪為激進派綑綁整個泛民的工具。可以預見的是,日後中央和特區政府與泛民商討政改的工作,勢必顯得更加困難。
長期以來,「佔中」行動均以脅迫方法威迫中央與特區政府,擺出「非公提不要」的態度,本身已不是一種商討,絕對無助於達成共識,而近日暴力衝擊立法會的事件已證明,單憑百多名激進人士已足以造成大混亂,試問若真的有一萬人參與「佔中」,場面又怎可能會控制得來?尤其是「佔中」支持者中本身就以激進派為主導,情況就更為凶險。這是每一位關心香港發展的人所應該警剔的。
應務實商討凝聚最大共識
事實上,日前國務院發表的白皮書已顯示,中央對達成香港普選的承諾是莊嚴的,且是面向全球的,為何好些支持「佔中」的人仍可以不負責任地堅稱中央無意給予香港普選?他們所爭取的,究竟是成功普選還是成功佔領?
為了達成香港的普選,所有市民必須掙脫「參與佔中投票推動普選」的迷思,應齊心一致以理性、平和、務實的態度,在即將展開的新一輪政改諮詢中,依據《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繼續就政改方案進行討論,在凝聚最大共識的同時,也竭力爭取最大的民主空間。最終讓全城港人可以攜手一度,在2017年以一人一票普選特首。
作者:孫娜恩
原圖:wenw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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