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牆設計問題 發展局推卸不掉的責任
外牆設計問題 發展局推卸不掉的責任
很多近年落成的私人住宅都開始在外牆用上玻璃幕牆、裝飾板、裝飾條,而且分體式冷氣主機的位置往往相當隱蔽。外觀當然是好看,但其實對於冷氣維修及外牆維修來說,根本上是無路可達,甚至連用棚架都出現問題,容易出現工業意外!工聯會一直與政府跟進新落成樓宇外牆設計問題,進行多次會議,希望政府能夠處理接近二百多座新落成的問題樓宇,所帶來的「計時炸彈」,並確保日後落成樓宇不再出現類似問題。
但最近一次與發展局、屋宇署及勞工處的聯合會議,討論檢討新修訂條例的進度時。不知道今次出席的發展局副局長廖振新是否「新官上任」,仍未認清外牆設計問題?還是副局長覺得我們只是從小業主角度出發,不斷質疑有關問題應是小業主責任,而不是政府責任。
我們對政府此等態度感到無奈及震驚,為何發展商製造出大量「計時炸彈」,是最終購買單位的小業主責任呢?我們認為原因有二:一是副局長根本連問題都未搞清楚,無知地回答「因果互調」的答案;二是副局長想做一個「有承擔」的上司,將責任推卸給小業主身上。因此,我們希望藉此機會,向副局長「補課」,認清事實真相,避免特首查詢有關進度時,答了一些違背政府意願的答案。
發展商應設永久設施保安全
首先,發展局下設的是屋宇署,負責根據署方所訂下的規例、作業備考,來審批發展商所提交的樓宇圖則,避免出現違規情況。但是,屋宇署在一九九八年所頒布《建築物外部檢查及維修設施》,已經要求發展商在設計樓宇時,要求設計師加入有關設置永久設施,如安全通道、吊鈎、螺栓、平台等,保障日後從事外牆工作的工人之安全。但是,由於《建築物外部檢查及維修設施》只是作業備考,屋宇署沒有嚴格要求發展商遵守。發展商可視若無睹,不按照規定來辦事。結果是屋宇署沒有盡好行使特區政府賦予的責任,不斷縱容發展商為社會製造「計時炸彈」,危害工人安全。
我們敢問副局長,你認為小業主購買新落成樓宇時,是否已知悉他們所購買的單位有外牆設計會造成怎樣的維修風險和額外成本嗎?答案是不會知道的!副局長是工程師,有能力看得到問題所在,但市民大眾大都沒有這方面的專業呀!由買樓到入伙後,沒有發展商及地產經紀會向他們提及所購買的樓宇外牆設計潛在的問題。
直到入伙後數年,小業主需要更換外牆裝置設備時,才發現要用萬多元租借吊船,來檢查和更換可能只是五百多元的零件,是不是「妹仔大過主人婆」?另外,如果有工人在施工時發生意外,小業主需要負上責任,這是小業主想要的結果嗎?
發展局是否有責任為這批辛苦置業而成為小業主的市民提供足夠資料,讓他們知道如何進行外牆設備維修的工作?答案是可以的!發展局應可通過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嚴格規管發展商就買賣住宅物業的文件上,包括在樓宇銷售書、大廈公契等文件,加入有關責任條款,必須讓小業主清楚了解自己購置該物業後的法律責任,尤以日後進行外牆維修時出現的責任為重要,以保障小業主的消費權益。
屋署把關不力 問題樓宇充斥
「問題樓宇」現充斥全港十八區,實在歸咎於屋宇署把關不力,沒有盡其責任,做好把關工作,敢問副局長,這是誰的責任?是小業主的責任?還是政府的責任?當工人從事外牆裝備更換、維修時發生意外,這是誰的責任?是政府?是小業主?還是工友的責任?我們希望廖振新副局長能夠認清問題真相,不要再擺官腔,推卸應有責任。
最後,我們邀請發展局官員,包括副局長,與我們落區接地氣,考察現時樓宇,感受一下新落成樓宇對於工友和小業主的疾苦!
原文轉載自《香港商報》 2017年12月30日

原圖:屋宇署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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