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民積極支持和建制派議員團結一致下,立法會終於成功修改議事規則,建制派議員成功履行反拉布的競選承諾。依據修訂議案,最重要的新修訂在於:立法會會議的法定人數減至20人,減低流會和點人數的機會;如議會依然流會後,立法會主席可命令於任何時間恢復會議或召開會議;支持成立專責委員會的門檻提高至35名立法會議員;立法會或委員會主席有權選擇和合併類似的修正案,及不准提出瑣碎無聊或無意義的修正案。
透過上述修訂,立法會主席獲得了更大的權力剪布,反對派拉布的空間更加縮窄,流會的機會更低,縱然真的不幸流會了,立法會主席仍然能夠盡快重新召開會議,以維護議會審議議案的進度,並防止反對派由於政治原因輕率成立不同的專責委員會,讓議會能夠集中精力處理最重要的事。
反對派說,議事規則修改後,會限制立法會議員的權力,損害社會利益。作為立法會議員的一分子,我並不同意,相反,堵塞議事規則的漏洞,才算是維護市民利益的表現。試想一下,在議事規則修改前,反對派經常集體缺席會議,並經常提出大量瑣碎和無意義的修訂議案,導致議會不時流會,以及審議議案的時間大大增加,難道又有利於市民利益?如非反對派慣性拉布和策動流會,嚴重影響議會和政府運作,影響經濟民生,建制派有需要提出修改議事規則嗎?過去,多個民調顯示了市民普遍認同修改議事規則,反對派所發起的反修改議事規則集會也未能吸引太多市民出席,可見,修改議事規則確實得到了社會主流民意支持,建制派站到了主流民意一邊,反對派才是逆民意而行!
說實話,在過去幾年,反對派多次衝擊「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底線,一次又一次的激進行動,究竟為社會帶來了什麼好處?反對派發起「佔中」,加劇了中央對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憂慮,政改方案最終也被拖垮了。反對派近年千方百計癱瘓議會運作,終於迫使建制派狠下決心修改議事規則,維護議會運作。所謂作用力愈大,反作用力愈大,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反對派玩火終必自焚,有反對派在議事規則修改後揚言「百倍奉還」,難道他們仍未懂得汲取教訓,仍然要繼續擾亂香港?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17年12月20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反對派應該學懂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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