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規」後還會「拉布」嗎?
「修規」後還會「拉布」嗎?

本文作者為陳克勤/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幾經波折,立法會通過了建制派提出的修改《議事規則》建議,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防止濫用中止議案、休會議案、修訂、縮短表決鐘聲動議及閉門會議動議,並下調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和提高呈請書的門檻。反對派質疑,這些修改會削弱立法會監督政府的能力和議員本身的權力。其實,「修規」只是堵塞議事規則的漏洞,令「拉布」的成本上升。


濫用程序極不合理


議員的權力不是來自議席,而是源於市民對立法會的信任。因此,立法會必須實事求是,讓議會能夠正常運作,每位議員都有機會發言、議程能夠在合理時間內表決。過去幾年,每年都因為有反對派議員「拉布」而令一些政府法案和議員議案不能如期審議,影響了立法會的運作。故此,今次修改《議事規則》冀令議會減少瑣碎、無聊、重複的發言,讓持不同觀點的議員都有比較均等的機會去議政。


例如中止及休會議案,其原意是應用於一些特殊情況,一些已經在會上討論的議程,不應該隨便被中止或休會。又例如修訂,《議事規則》原本沒有預料會有議員為了「拉布」而提出過千條所謂「修訂」,一眾議員要被逼困在會議廳內討論和逐一否決這些無聊修訂,動輒用上數以月計的時間,而支持提出這些無聊「修訂」的反對派議員在表決時往往不知所終。


凡此種種,都是極不合理的做法。如果議員們都自律,不濫用程序,原本的《議事規則》其實沒有大問題。不過,當反對派濫用程序去「拉布」,這才發現《議事規則》原來可以被人濫用。就好像當發生一些特別的案件,才發現現行的相關法例不足以應付,或一些潛在的法律漏洞被揭露了出來,於是便需要修例。


增加拉布成本


其實,《議事規則》修改後,「拉布」仍然可以發生。例如:近年常見的「拉布」招數是議員多次提出規程問題來阻撓會議進行,但今次修改並沒有觸及這方面。所以說,是次修改不可能杜絕「拉布」,而只是增加「拉布」的成本而已,使「拉布」不至於癱瘓議會,主席可以更加清晰地做裁決,議員的發言可以集中在議程項目上,而不是花時間去爭論會議程序。


監察政府不等於阻撓政府施政,反對派經常把「監察」和「阻撓」混為一談。如果議員希望政府重視他們的意見,便應該減少「拉布」,多認真地議政。我相信,只要大家都回歸認真的討論,建制和非建制陣營仍然有很多合作空間。最重要是要讓公眾可以看到,議員的發言都是言之有物、對事不對人。這樣,立法會才可以重回正軌,再次成為議事論事的地方。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7年12月20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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