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騙子在同一地點再行騙......
當騙子在同一地點再行騙......
小時候學英文,總是搞不清一個概念:countable and uncountable(可數和不可數)。老師說,水、咖啡、牛奶等液體是不可數的,所以前面要用 “some”不能用 “a”,我明,因為液體真的拿不上手來數。但老師又說,米、頭髮也是不可數的,我就疑惑了,明明我可以把米一粒粒撿起、把頭髮一條條拔出,怎麼你說數不了呢?聽古不要駁古,老師說,你有見過人數米數頭髮嗎?浩如煙海的東西,即使你能拿上手,一律當不可數計,因為沒有人會真的去數。
硬記下來了,其實心裡一直嘀咕:老師,到底這堆東西,是不可數?還是大家不想數?
這幾天,英文的countable 和 uncountable概念又在我腦海冒起來了……
近日立法會《議事規則》修訂的對決已進入關鍵時刻,反對派議員在議事堂上做完騷,舞台搬到街外,拿來大批帳篷,於立法會外紮營,並呼籲支持者一起來抗爭,還說會留守到聖誕。
「好橋」第一次用叫「好橋」,第二次用就是「舊橋」,再用多幾次該屬「爛橋」了。
同一班人、同一個地點、同一種方法、同一個反抗對象,結果如何呢?我想起,countable and uncountable。
三年前的佔中,無論帳幕與人數,都是uncountable的;三年後,一切都變得countable了。原因很簡單,當騙子在同一地點用同一手法再行騙,你說,還會有上釣的人嗎?
據《星島日報》報導,集會剛開始時只有數十名市民出席,至深夜有逾百人,連同政黨準備的帳篷,現場有約十個帳篷。有人會說,傳媒抹黑!
於是我特別拿黃媒來看看。《蘋果日報》及《眾新聞》奇怪地完全不提集會人數,只有「近廿個帳篷堅守陣地」及「最後清場有50人被抬走」來含糊其辭;另一黃媒《香港01》用的數字較可觀:「二十多個帳蓬在立法會外留守,而集會人士目前有逾百人」。
從來在新聞系教書,看到這種功課,我會說,約十個?是八個、九個、還是十個?二十幾?是二十一還是二十九?新聞要的是準確,又不是二千九、二萬九,一百幾十的東西,為什麼不去數數看?
十來二十個帳篷、一百幾十人,為什麼沒有記者好好地數一數?當三年前「萬人佔中」是一個圖騰,三年後「廿人佔中」該是一個故事結局,這個數字很重要,也是countable的,只花你幾分鐘,勞煩記者們面對現實,好好數一數,然後把結果告訴市民,拜托!
原文轉載自《幫港出聲》 2017年12月13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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