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郭浩景/菁英會社會民生研究會副主席及城市智庫「敢言計劃」成員美國荷李活及香港「欄后」事件鬧至滿城風雨,掀起各界對性侵的熱烈關注。筆者十分同情各事主的悲痛遭遇,亦對她們破框而出公開事情致以崇高的尊重。
在文明的社會裏,學園以至職場都應正視性侵及性騷擾的嚴重性。機構有責任為員工提供安全的環境工作,減少員工受騷擾的機會,而其中一個最有效的方法便是發出明確的守則及指引,但編寫工作卻涉及專業知識和需花費龐大的資源才能完成,筆者建議由政府牽頭草擬參考細則,再經各行業的龍頭工會或公司直接因應客觀環境修訂。從整個社會來看,指引或懲罰皆治標不治本,要徹底遏止事件對社會的禍害,還須從教育入手。學校及家長應身先事卒,教導適齡學生何為性侵:提高女生們的意識,灌輸正確的防治法及不幸被侵犯後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對於男生,培育他們從心而發地尊重女性,中西合璧的文化是培養紳士風度及「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之理想環境。不要忘記男性也可能遭受侵害,只是在性別刻板印象的情況下,令男生對說出此等經驗更軟弱和卻步。所以,性別平等教育法也不能忽視,糾正公眾對性侵之迷思乃至關重要的一環。當大家都對不同性別、種族或階層的人士以將心比心的態度去看待,屆時才是社會公民質素一大進步的體現。性騷擾事件層出不窮,如遭遇到此等情況,絕不能姑息,應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及向警方舉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核心的法治原則在今天或許未能得到公眾一致的苟同,但筆者深信若社會上有更完善的教育及制度去防止和處理同類型事件,事主們便不需在社交平台公開事情。畢竟有時社交媒體也不是理想的渠道去討論這類敏感話題,除了牽涉私隱外,無形的輿論壓力亦不排除會引導公眾對涉事者有先判後審之嫌,恐怕令無辜的受害者蒙上一輩子的陰影。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7年12月13日原圖:呂麗瑤facebook
#metoo的多角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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