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蚊子毆打
我被蚊子毆打

這陣子看新聞,我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文盲?

老外朋友甚至問我:「你們香港人跟內地人所用的中文是不是不一樣?」

我明白,當外人看你們總是拿《基本法》條文、甚至執一句半句意見、一件半件事例,你解來我解去的時候,真的很難令人相信,我們是來自同一個語系。

最近的經典例子,是關於「毆打」。

以我不算很差的中文修為理解,「毆打」應該是非常暴力、會導致遍體鱗傷的,但在衝擊立法會後,有示威參與者向記者展示額角一個蚊型結焦,去「證實」被警方毆打。

看過電視新聞的人,都知道當日衝擊有多亂,幾百人起哄,你推我撞人踩人,即使被警察抬走那些,也在死命掙扎,撞傷擦傷,在所難免。如果亂局之後,只能拿一、兩個蚊傷來「控訴」警方,那香港警察真是高手,平亂而不傷對方一兵一卒,簡直可寫進健力士世界紀錄大全。

從此,小學生作文如果有人這樣寫:「昨晚睡覺的時候,我被蚊子毆打!」老師可不能算他錯啊,其實蚊子咬人,那傷腫隨時厲害過電視機前那位哥哥仔的蚊傷,所以「我被蚊子毆打」,是二○一四年最新的中文寫法。

還有,「和平」二字,原來我讀了這麼多年中文,都解錯。

政客搞手說,那天在立法會門外,是「和平集會」、「和平抗爭」,我看完,不但以為自己是文盲,甚至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盲了?

明明有人叫囂衝擊、推倒拖行鐵馬,再打爛玻璃打爛門,那原來叫「和平」。

好了,從此這個世界沒了虐兒罪、虐妻罪、襲擊罪……當媽媽一張椅子「車」向孩子,是和平教仔;當老師一腳伸向書,是和平教書;當老公拿起晾衣竹一手鑿穿房門,是和平慰妻,隨手拿的竹枝而已,哪有預謀啊……一如示威者所言。

二○一四年,我們顛覆了中文,更顛覆了法律。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 2014年6月19日

原圖:takungpao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相關博評

評論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