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奶令檢討從緊以儲備商品確保供應
限奶令檢討從緊以儲備商品確保供應

2013 年初部分嬰兒奶粉缺市,政府以「限奶令」限制每人每日最多攜帶兩罐配方奶粉出境。4 年後,當局在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要全面檢討「限奶令」措施。為了收集市民意見,筆者在10 月中特別進行民調,結果顯示近八成受訪市民認為應該維持或收緊「限奶令」。另外有65%受訪者表示,在「限奶令」實行的4 年間,自己或親友曾經試過購買配方奶粉缺貨情况。


針對今次檢討,食物及衛生局長陳肇始多次強調沒有前設。既然如此,檢討方向自然不應局限於放鬆,同時亦應思考是否需要收緊。雖然局方一再強調現時奶粉供應已經充足,但邊境地區缺貨的情况仍時有出現。而市民對「限奶令」實施前的「奶粉荒」仍有餘悸。經驗教訓告訴我們,儘管供應商「拍心口」強調保證供應,但當年「奶粉荒」時不僅北區、屯門、元朗奶粉缺貨,即便是西貢及港島區都是「一罐難求」,無論是政府抑或奶粉商開通的熱線都無法撥通。


「奶粉荒」的出現,是源於內地奶粉被揭含三聚氰胺,其後各類品質問題仍時有發生,導致內地市民對當地配方奶粉失去信心。在此情况下,即使當局加強監管,市場信心仍然需要較長時間才能恢復。內地對香港配方奶粉的需求不可能在一時三刻得到解決。


值得留意的是,內地從2013 年開始逐步改變「一孩政策」,專家估計每年新生兒會增加500 萬人。這個情况是實行「限奶令」前並未出現的。綜觀「限奶令」實施後,海關平均每年打擊相關案件近4000 多宗,涉案人數1.8 萬多。可以預見的是,倘若開放限制,在內地龐大的市場需求下,香港配方奶粉市場將面對比過去更龐大衝擊,連帶水貨問題將進一步激化。


筆者建議在現行「限奶令」基礎上,研究將嬰幼兒配方奶粉納入《儲備商品條例》的規管範圍內。政府將可就納入條例內的商品訂下儲備額,像現時食米商須庫存15 天的供應量一樣,供應商並須保留庫存紀錄,讓政府隨時可監察存貨量,有能力把正確而詳細的信息向市民公布,減少因市場信息混亂而出現搶購行為。


可研究打擊水貨商囤積


同時現行條例規定,儲存商及批發商必須向香港海關登記,進口及出口也必須申請許可證。在此條款下,一旦將嬰幼兒奶粉納入條例內,政府可研究藉此打擊水貨商大批囤積奶粉繼而運入內地銷售的行為,確保本地供應。


而更重要的是條例給予政府一項權力,可以要求儲備商品的註冊批發商將商品批發給指定人士,同時政府更可以決定最高的批發價。這自然是「尚方寶劍」,非不得已不可用之,但在極緊急的情况例如在嚴重天災或動亂下才考慮行使。


事實上將配方奶粉納入儲備商品條例的建議由來已久,民建聯在2011 年時就已正式提出。只因條例較「辣」,而當年奶粉緊缺的情况已經「火燒眼眉」,因而才採取較為寬鬆的《進出口規例》,即現時的「限奶令」進行規管。而當下的檢討正是重新檢視法例,審視到底應該如何保障本地奶粉供應的良機。


現時儲備商品條例規管下的還有大米,目的是保障市民基本需求。反觀配方奶粉,儘管熱賣脫銷的往往都只是特定牌子和型號;但嬰兒的腸胃和消化系統沒有發育好,不能貿然更換奶粉,否則可能引起嚴重健康問題。故即便是個別品牌型號缺貨,對於部分嬰兒而言亦如同「斷糧」。反觀北京早在1992 年起實行社會必需品儲備制度,油、肉、蛋等納入儲備清單,後來亦增加嬰幼兒奶粉。在此情况下,既然香港有條例可依,而食米早已納入儲備商品條例規管,配方奶粉同樣是嬰幼兒的主要食糧,筆者認為其納入儲備商品條例是有理有據的。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7年11月14日


原圖:大公網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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