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最熱話題肯定是「國歌」,而關於《國歌法》的「法律陷阱」,反對派說得最繪形繪聲,不站的要抓、不抬頭的要抓、音唱得不準的,也要抓!總之「這陷阱、這陷阱,偏我遇上」,而抓人的總有一個「喺你左近」,務必搞到社會人心惶惶。還有「所謂的學者」說會收窄言論自由。不過,唱奏國歌時,表示尊重,跟「言論自由」有何相干、相阻呢?筆者有點不明白。
尊重國歌 理之所在
說到沒「言論自由」,應該是已退下火綫的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日前他在一個活動上說,過去港人侮辱國家標誌的行為令人感到心痛,特別是內地官員民眾非常介懷。他提到學生在畢業禮等學校活動上侮辱國歌,為何沒有人處理?如果被侮辱的是其他國家的國歌,其他國家抗議,相關領事要特區或學校處理,我們可以不處理嗎?
他認為政府、學校師長和社會各界要有承擔,要負責任作出處理,繼而引述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名言「為官避事平生恥」作結。筆者當天也在場,他的一番話贏盡全場六百多名觀眾的掌聲;坦白說,以本人浮沉於傳媒公關界的直覺,這肯定是在整個嚴肅講座中最好炒作的「亮點」,但這番話確實也是理之所在。
當然不喜歡梁振英的人,包括個別媒體和反對派自然抓緊此「時機」發炮攻擊,昨日更有報章指梁振英「點火頭」;可是,尊重國歌是應有之義,梁振英難道要對此避而不談,才是領導人應有的表現嗎?
似曾相識的攻訐套路
眼見反對派以至其媒體不斷就《國歌法》問題向梁振英作出攻訐,感覺似曾相識,筆者看見有關評論第一時間想到,幾年前「港獨」思潮初現,梁振英苦口婆心地在《施政報告》中作出勸導,結果竟被反對派稱呼為「港獨之父」。反對派的邏輯就是,即使提出「港獨」思想並不正確,也不容政府官員甚至建制派人士批評,反對派這種「做錯的不指正」、「勸止的卻譴責」的作風,實在教人摸不着頭腦。
同理,今次《國歌法》問題是非曲直相當明顯,筆者認為即使有人心裏對國家中央或特區政府有所不滿,也不需要、也不應該侮辱自己國家的國歌,情況如同我們在生活上不滿意某人,但面對某人也應該給予基本的尊重。梁振英繼「港獨」思潮又為《國歌法》發聲,反對派執意要攻訐他,就是因為梁振英一向不避事,成為反對派的「眼中釘」。
大是大非前 應當不避事
梁振英說「為官避事平生恥」,卻被打成「點火頭」、「挑動矛盾」,但面對大是大非,難道我們要避而不談?反對派一貫的策略就是「槍打出頭鳥」,但是,各方人士因為怕被人「重點招呼」而選擇不問是非、保持沉默,那就正中下懷,好讓他們把歪理愈說愈歪!與其噤聲,不若果敢發聲!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2017年11月9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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