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年輕英俊的總理杜魯多,在蘇格蘭愛丁堡大學畢業典禮上,以「Do SMALL things in a BIG way」發表演說,顛覆傳統,很有意思,深深打動我。
杜魯多說, 我們常常奢言「做大事」,但「做小事」同樣重要。舉例,月供十元給慈善組織;在非母親節日子送花給母親;當太陽下山時,不駕車改騎單車;或跟你完全不一樣的人,親切交談……看來是小事,但其實很重要,你那十元讓小女孩有錢買書,接受教育;你一束花讓母親開心足一個禮拜;齊齊騎單車挽救地球;和不一樣的人傾偈,讓你以嶄新角度,更了解自己。這一切, 建基於「善良」, 小如說「請」和「多謝」、為別人開門……當大家都擔心「做」什麼時,更重要是,你「是」怎樣的人,就有什麼事發生。
近年香港激進派,相反而行,Do BIG things in a SMALL way, 誇誇其談爭取民主,但在過程中,目標有幾高貴、手段就有幾卑鄙,近的包括大學民主牆上嘲諷蔡若蓮喪親、粗口爛舌、鬼鬼祟祟;由佔中開始便罔顧他人權利;衝擊立法會或港大校委時,不惜刑事毁壞、衝擊保安;旺角暴動時掘磚縱火、打記者、打警察……違法達義和公民抗命均以做大事BIG things 來合理化小道SMALL way,包括歪理、犯法、侮辱等行為。做大事的背後,有自大、自我、自私的心理作祟,造成亢奮盲目衝動。其實,每個人都可以透過你和他人的相處, 「活出」自由和民主,而非透過剝奪他人民主自由,來追求你的理想。
Do SMALL things in a BIG way 以小事來成就大事,更深一層意義,是謙虛,不相信一步登天,只相信大江大海也由涓滴而成。打鑼打鼓說「做大事」,小人而已。
原文轉載自《明報》 2017年10月14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