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本港的政壇熱話不外乎「佔領中環」和終將告一段落的立法會「拉布」,而圍繞此兩主題上演的一幕幕鬧劇,想必大眾早已極度煩厭。筆者認為,這兩項看似獨立的反社會行動,當中其實有一共通點,就是發起人堅持自己的政治主張可以凌駕一切。
面對上述情景,筆者心不禁納悶,到底這些人是真不懂,還是裝糊塗?真正健康的民主,應以「法制」為基礎,而「尊重」則是它的重要內涵。因此,諸如「佔中」這樣的「刻意違法」的行為,以及「拉布」中時常出現的辱罵、「掟嘢」等與文明相悖的粗暴行徑,非但不是彰顯民主,反而是對「民主」二字徹頭徹尾的侮辱。
正如特首梁振英於近日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所言,「社會講民主講得多,但亦是時候講文明」。相信大家對這場特區史上首次,因議員違反議事規則被逐後拒絕離開,而被迫「腰斬」的特首答問大會都印象深刻。相信好多市民亦如筆者一樣,對這「知規犯規」,且犯規後不接受懲罰的行為都不會認同。一如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所言,議員都有能力和水平用文明的方法表達意見,無必要用辱罵性言語或擲物,他寄望議事規則委員會可以研究如何改善上述情況。
堂堂特區的立法會,竟周而復始出現此等不文明舉措,即使先按下粗暴行徑不表,「拉布」的本質上其實和「佔中」一樣粗暴不堪。拿最近被「拉布」的財政預算案來說,激進派提出千多項不知所謂的修訂,加上社民連主席梁國雄向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撒溪錢的一幕(撒溪錢即「掟陰司紙」,在華人社會是極其惡毒的詛咒,代表希望對方死亡並入地獄),已足夠證明縱使他們口中將自己的理念說得何等「高尚」,惟其本質仍舊是惡劣不堪。更何況社會對他們掛在口邊的「全民退保」和「全民派錢一萬」根本就未有共識?
不顧、不研究、也不辯論撥款法案內容,只要內容不合我「心水」,我就要以「拉布」騎劫議案「內容」,手法跟「佔中」如出一轍。「佔中」名義上是爭取沒篩選的普選,但發展至今,已全面跟不符《基本法》條文規定的「公民提名」掛鈎,這種「威脅」中央和特區政府接受不合理方案的行為,完全漠視《基本法》只賦予提名委員會特首提名權的事實(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都有相同見解),不惜違法「佔中」亦要有「公民提名」,令人懷疑「佔中」者根本不關心政改能否落實。
上述情況,跟「拉布」議員的理念何等相似!「拉布」和「佔中」,一脈相承,說穿了就是寧願犧牲市民福祉,亦要達到一己政治目的。
對於成年人,相信大家對「佔中」孰黑孰白,自有判斷;但對一腔熱血、相對比較單純的青少年,筆者還是擔心。年輕人社會閱歷畢竟較淺,看「政改」只看到「普選」二字,反而看不到推動普選所需要的法理依據。《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正正是香港可以實行普選制度的基礎;若然年輕人對此沒有透徹了解,很易就會受到個別別有用心人士的誤導,一葉障目,以為只有「公民提名」才是普選、以為只有靠「佔中」才能落實普選。
事實上,上述誤解一旦生根,不單令普選變得遙遙無期,更有可能令參加「佔中」的年輕人抱憾終生。大家都知道,參與「佔中」隨時會留有案底,影響一生;更須提醒大家留意的是,「佔中」醞釀近兩年,組織者的一系列行動,早已摻雜諸多備受爭議的元素和勢力,例如台獨分子的摻和。台獨分子參與「佔中」的方式和程度,筆者無從確定,但其身份不免讓人對「佔中」的發展產生負面臆測和擔憂。
總而言之,佔中的複雜性和隱患,非「違法」二字足以概括,亦絕非「公民抗命」四字那麼單一。希望市民別聽從鼓吹「佔中」者一面之詞,要多角度思考。就筆者的判斷,既然「佔中」違法,而「佔中」支持者鼓吹的「公民提名」方案亦因違反《基本法》而不被納入次階段政改諮詢,則大可擲地有聲地向「佔中」說「不」了。
筆者亦呼籲明白「佔中」危害的市民,提醒周圍的親朋好友,切勿無謂冒險,賠上自身安全、前程,以及香港的未來。
原文轉載自《成報》2014年6月5日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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