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定康的言論破壞香港法治
彭定康的言論破壞香港法治

香港上訴庭對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的判刑,令包括美國在內的外國反中政界人士大為震驚。早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到美國華盛頓出席聽證會時,獲得貴賓式待遇,更成功與美國眾議院民主黨領袖佩洛西、共和黨參議員柯頓和魯比奧會面。兩位共和黨議員正提出一項名為「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旨在「懲罰壓制香港基本自由的香港及中國官員」。黃之鋒亦被安排在《華爾街日報》撰寫長評,公然挑戰《基本法》的有效性,並提倡「港獨」。由此可見,外國政治勢力正繞過民主派「元老」李柱銘和陳方安生,發掘新血繼續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外國政客一直想利用香港

黃之鋒當然會為受到這些美國政客的關注而受寵若驚,但不知他能否感受到自己正被這些新朋友在背後無形操控。外國政治勢力一直培育黃之鋒及其同黨,其中目的是假如他們能當選立法會議員的話,便更能協助外國勢力從本土政治架構中「反中」,因此,黃之鋒等人的判刑顯然使外國政治勢力不滿。今次判入獄,令他們五年內不能參加立法會選舉,這些外國勢力及某些外國媒體老羞成怒,即時發起荒唐的抹黑,指摘香港司法機構「受到北京影響」。

我們需要問的是,為何他們沒有指控香港法官對「七警案」作出有偏見的裁判?當外國評論員聲稱法庭受政治考慮影響而作出判決時,這種對香港司法機構的盲目抨擊達至新高峰。其中,前港督彭定康馬上隨波逐流於《金融時報》撰文,指雙學三人是「被迫害」,對他們的判刑是「北京進一步收緊香港自由的例子」。他又形容該判決是「可悲的」,又稱「判決當然不會縮減香港追求更好民主制度的決心,只會使其愈變愈強。」,顯然有挑撥的用意!

肯為香港講公道話的外國人

幸好,仍然有外國人願意為香港講公道話。其中,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直言對彭定康的言論感到震驚,指對方應該更明白事理,又強調現時司法機構一如他在任港督時一般的獨立。江樂士重申,考慮到2014年黃之鋒等人帶領群眾,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時所造成的暴力及傷害後,原先判處三位學生領袖社會服務令的刑罰明顯不足夠及錯誤。更不用說三人的外國支持者認為他們的暴行應獲頒諾貝爾和平獎,此建議更是荒謬至極。

此外,前廉政專員施百偉亦批評彭定康,指:「對於香港政府對親民主『雨傘運動』的三位領袖的非拘留性判決提出上訴的決定,彭定康將其形容為『可悲的』。彭定康指控北京影響了律政司司長的決定的言論,損害了香港自由多元生活方式的法治基礎。」彭定康是施百偉就任廉政專員期間的直屬上司,筆者認為,對於施百偉敢於指摘前上司持偏見,社會實應稱讚他那份道德勇氣和正義感。

即使在他的出生地英國,彭定康的言論亦被前英國刑事檢控專員及御用大律師麥唐諾斥責,他向一份香港報章投稿寫道:「當不同意法庭裁決的言論,變成攻擊一個合法且普遍受認可的法律程序,如檢控官提上訴的權利、以及法官的個人誠信時,受打擊的並非法律程序或法官,而是法治本身。作出有關批評的人希望捍衛某些價值,但其行為卻使該些價值受到威脅。」

彭定康應為自己的言論羞愧

身為前任港督,彭定康應該比任何人都更了解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的重要性。如果他有閱讀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的公開聲明,相信他便會同意,審訊雙學三人的程序都完全合乎法治和法制的要求。再者,當他看到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罕有的聯合聲明時,亦應為此感到羞愧。該份聲明對國際媒體不負責任的評論表示關注,此外更指「若指判決是受香港以外的政治考慮影響而作出,是有損香港司法。」

自二十年前作為末代港督離開後,彭定康對香港一直批評多於讚賞,很多時更向港人灌輸對北京的怨恨,難怪他會被國務院港澳辦前主任魯平標籤為「千古罪人」。彭定康將會來港宣傳新書,對於他對香港司法制度的無理抨擊,屆時他將需作出許多解釋。抑或他只是利用批評香港法治,引起大眾對他的新書的關注而已?

原文轉載自《中國日報》2017年9月18日(此中文版由《港人講地》翻譯,並獲作者確認)

原圖:大公網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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