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港的大學院校內出現鼓吹「港獨」風波,更出現泯滅人性的人身攻擊,令人心痛。然而,有學生會成員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對特區政府和各界的譴責,更發起聯合聲明,抗議特區政府「打壓言論自由」。
遏止「港獨」合憲合法,是特區政府責無旁貸,並非「打壓言論自由」,鼓吹「港獨」本身就是濫用、扭曲「言論自由」。基本法雖然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的自由,但自由並非沒有任何界限。須知道,不受限制的自由,就是另類白色恐怖。基本法第一條開宗明義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則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由此可見,分裂國家的言論明顯違反基本法。鼓吹「港獨」還可能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十條有關的煽動罪。
在校園張貼「港獨」標語,根本不屬於言論自由及學術探討的範疇;教育大學民主牆上針對個別人士的冒犯,也違反最基本的道德及社會價值,理所當然應受到譴責。
大學本應是一方淨土,是探求學問、增益自我之地。但縱觀近年校園的一系列事件,政治已高度滲透入校園,騎劫了教育。「港獨」思潮在校園滋長擴散,個別「政治學者」在學校宣揚煽動違法「佔中」,令「港獨」的歪風變本加厲,到今次校園「播獨」風波,不禁令人反思,過分強調保持院校內的言論自由,是否已經成為對「港獨」思潮的姑息縱容。
還校園清淨,校方應立場堅定、是非分明去處理。中文大學新亞書院院長黃乃正能夠頂住壓力,以錢穆的精神批評個別學生不當言行,正是為人師表的應有之義,十間大學的校長亦發表聯署聲明,表明反「港獨」,希望校方講到做到,以行動遏止「港獨」,真正讓政治遠離校園。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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