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錢的專業精英會在香港做行政長官嗎?
貪錢的專業精英會在香港做行政長官嗎?

梁振英加入兩間和「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有關的非牟利組織,林卓廷就以維護林子健的速度跳出來質疑梁振英有嚴重利益衝突,甚至質疑梁振英是否利用職權所得的資料牟利。

這些質疑,令我又再想起這個問題:梁振英如果貪錢,會不會在五年前參選特首?

香港回歸以來,除梁振英外,還有三個特首,兩個是高級公務員出身,一個是家族生意的大老闆。高級公務員出身的人任特首,金錢上沒有什麼損失,家族生意的大老闆,放低生意做特首,可以繼續收股息,在金錢上也沒有什麼損失。至於專業人士,是高級打工仔,離職後就完全沒有原來的收入。

梁振英在參選特首時,在測量師行的收入是多少,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梁振英當年是全球最大的四、五間測量師行之一的戴德梁行的亞太區主席,分管日本、韓國、中國大陸、香港、台灣、東南亞、印度、澳洲、紐西蘭這一大片,這個位置,每年薪金加花紅加津貼,再加上做幾間跨國公司的非執行董事,相信三百萬美元一年少不了,大家如果不信,可以找獵頭公司問一下行情。做特首的薪水是多少?是三百萬美元的六分之一。梁振英參選特首的動機是什麼,我不知道,但如果說是為了謀取金錢利益,肯定說不過去。

梁振英卸任後,頭一年不可以重返專業界或商界工作,只可以接受非商業性的「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區域組織或國際組織任命,或加入學術、非牟利或慈善團體」。梁振英現在加入的就是非牟利、非商業性的團體。如果梁振英要利用任職行政長官期間得到的資料牟利,根本不必加入任何公司,在香港或外地市場買賣股票,就可以賺快錢、賺大錢了,因為卸任後的行政長官買賣股票,根本沒有什麼限制。

林卓廷的質疑梁振英的利益動機合乎常理嗎?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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