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立法會議員李慧琼
近期大學民主牆不斷出現「港獨」的海報及標語,甚至有疑似大學生竟在民主牆上貼出「恭喜」不幸離世者及其家人的字句。上述言行不僅違反《基本法》,亦違人類良知及社會道德標準,完全超出言論自由的底線,必須作出嚴厲譴責。
校園民主牆,一如其名,是鼓勵學生表達意見,理性討論,孕育民主素養及文化的地方。然而,我們相信任何一種民主思想,任何一地推行民主制度,都不會鼓勵或縱容違法或失德涼薄的言論。社會或大學自當維護言論自由,但不代表沒有底線,言論自由必須基於合法和合乎道德標準的基礎上。
校方須嚴肅調查
栽培人才的大學之地,發生上述令人痛心的事件,無論涉事者是否校內學生,校方都必須嚴肅調查,向受害人及社會有所交代,同時,我們不禁要問個別青年人為何會作出如此冷血行為?早前,上訴庭改判雙學三子入獄時,副庭長楊振權便狠批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股歪風,有人為追求其心中理想,或以自由行使權力為藉口,肆意作出違法行為。從近日連串校園事件可見,就是這股歪風將部分青年洗腦。他們在作出幸災樂禍的「恭賀」,並受到社會指斥之後,不僅沒有羞愧於這種埋沒人類良知的劣行,更以行使「言論自由」為藉口,為自己開脫辯護,而個別學生會代表則包庇犯事者,砌詞狡辯,反控校方緝拿真兇的行為是「政治打壓」,壓制「自論自由」。
不容許漠視法律及秩序
我們固然認同言論自由必須維護,但言論空間再大,都不能超越法律及社會的道德底線,否則,人人以「言論自由」作擋箭牌,發表違法言論,又或說出埋沒人性的涼薄話語,不單法治及治安受損,道德價值觀亦會崩壞,社會大亂。
本港法庭在過往不少案例中,多番強調不能容許以行使言論或集會自由為藉口,作出漠視法律及社會秩序的行為,其實不單香港如此,反對派所向往的「民主自由勝地」美國,同樣對於言論自由作出一定的限制。這些限制有法律方面的禁制,例如毀謗性言論不受美國法律保障,國民亦沒有洩露國家機密的言論自由,例如美國陸軍士兵曼寧(Chelsea Manning)便因洩露國家機密而被判囚35年;此外,有違社會價值或美國民眾信念的言論也會受到一定制約,例如民眾或團體不能以言論自由或集會自由為藉口,傷害另一種族或階層的人士,亦因此,美國白人至上主義的團體發表煽動及冒犯的言論,便受到社會廣泛的譴責。
青年學生是我們未來的棟樑,需要愛護扶正,因此,我們必須及時幫助及教育青年建立正確的守法及道德價值觀,扭轉現時這股濫用言論自由的歪風。
原文轉載自《香港商報》2017年9月14日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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