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的數學書,有一課叫做「單位」,高度單位是米,液體單位是升,重量單位是克,那麼,人的單位該是什麼呢?
前特首梁振英先生曾經跟我這樣剖析:「這世界充滿競爭,個人與個人之間競爭,集體與集體間有競爭,但去到最大的集體,就是國家。地球上的競爭,沒什麼大得過國家之間的競爭,所以,無論你喜歡不喜歡,香港人,你最大的競爭單位,就是國家。」
前幾天是農曆七月十四盂蘭節,長輩會奉勸大家少出夜街,說這段日子鬼門關開,街上特別多孤魂野鬼。鬼界中,這類晃蕩孤魂是最慘的,它們四處漂泊,無安身之所,無魂歸之處,於是大家都會在路上灑點芽菜,供奉無主孤魂。沒料到,香港竟然有一班人吃得太飽沒事幹,想蹲在路邊吃芽菜,做個無國孤魂。
這些年,叙利亞因為戰爭,已有五百多萬人逃離家園,遷往黎巴嫩、土耳其、約旦等國避難,他們沒了國,沒了競爭的單位,他們只是流離失所的難民,他們深深體會,沒了國家,他們什麼也不是。
反觀香港,有人不認自己的國家、不認自己是中國人,國旗升起背著臉,國歌響起大聲噓,比起苦難的叙利亞百姓,這種人,不配有國。
最近《國歌法》的爭論,已去到小學雞階段,唱國歌時放屁算不算不莊重?唱錯普通話是不是藐視國歌?……說這種話的人,擺明是在找碴,根本不想討論。
一條《國歌法》,清晰到不得了,就是你不搞它就沒事,完全無灰色地帶可言,此法超級易守,就如紅綠燈前紅燈停、綠燈走般簡單。
然而,你偏要爭拗:如果我色盲呢?如果我衝燈尾呢?如果我煞不住制呢?那麼多如果,是因為你根本不想守法。
老實說,這「國歌法」,還不是反對派求仁得仁的結果。如果這些年不是不斷有國歌被噓、國旗被辱,國家會煞有介事地立法嗎?全國都知,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中,最反中反共的地方,就是香港,「國歌法」根本是為香港而設,十三億人只是陪你受罪,名副其實的「累街坊」。
心生一念,當侮辱國歌成了律法,我建議,警察部以後平亂不用催淚煙、不播貝多芬,就奏國歌吧。當國歌響起,誰不安靜豎立,全部犯法,全部一網成擒。
原文轉載自《幫港出聲》 2017年9月6日
原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