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攝影跟藝術根本沾不上邊。攝影這「科技」發明只被認為是複製現場的一種工具,「藝術性」不及繪畫及雕塑品般擁有深度。
橫觀攝影史的時間軸,攝影自1839年發明之後,發展了五十年,《柯達》(Kodak) 公司研發出相對方便的手持相機令攝影更加普及。又一百年後,即1989年,數碼相機出現在市面上,當然那時數碼相機的技術相比菲林質素還差甚遠,可是就在2000年左右,專業數碼相機已經威脅專業菲林相機的市場,而那只是十一年後的光景。
而現時大家覺得理所當然,手提電話一定有相機,其實也是在2000年才第一次出現,就在這十四年間,因著手提電話的爆炸性發展,甚至開始侵佔了數碼輕便相機的市場。
而談到攝影這媒體融入藝術,早在十九世紀初,就有一些先進的藝術家去實驗不同媒體於作品中如何交亙衝擊,從而開始大量使用相片融入作品,務求開拓一種新的視野。這些嘗試也教育了藝術界本身,讓攝影接上了藝術的軌道。而 1990 年 photoshop 的推出,令攝影這媒體在視覺藝術上都有更大的發展。
在剛過去的香港巴塞爾藝術展也首次新增錄像專區,不要忘記,手持錄像裝置其實是在 1977 才推出市面,光影錄像透過藝術家的嘗試及運用成為藝術品,這是對藝術創作媒體多元性的認同,使我們更能認知身邊的事物及藝術創作不一定只有單一方法去實踐。
媒體應是裝載意念,意念如何也反映在作品本身。藝術可以清晰視野,多元發展才是進步的關鍵。
Photo, Video and Text: HENRYCK (www.henryc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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