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
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引入《國歌法》至香港和澳門《基本法》的附件三。此一消息,在香港政治躁動的社會氛圍下、在國際力量拉扯盤踞的影響角度裏,自會引起熱議,也是新舊媒體不會放過的焦點故事。
「違法」「達義」竟可串連
社會熱議,當會影響教育現場,「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行20年,矛盾多於共識,原因複雜,但總要回歸情理考慮之中。先看「國歌法草案初審︰ 規範了國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的原文︰「關於國歌奏唱的形式和禮儀草案進行了明確規定,『奏唱國歌,應當按照本法規定的歌詞和曲譜,不得修改國歌歌詞,不得採取損害國歌尊嚴、影響國家形象的奏唱形式。』『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舉行升國旗儀式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面向國旗,着制式服裝的現役軍人、人民武裝員警、人民警察等人員行舉手禮,其他人員行注目禮。』草案還對國歌的標準曲譜和官方錄音版本以及國歌的宣傳教育進行了規定。……為了進一步加強國歌的宣傳教育,培育公民的國家觀念,草案規定:一是,國慶日、國際勞動節、元旦、春節和其他重要節日、紀念日,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和中央電視台按照規定時點播放國歌。二是,國歌列入全日制小學一年級音樂課教材。全日制中學、小學應當將國歌歌詞和曲譜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三是,新聞媒體應當積極開展對國歌的宣傳,普及國歌奏唱禮儀知識。」
而「草案二審稿規定」的原文具體申述是︰「在公共場合,惡意修改國歌歌詞,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前兩天,邊駕車返校邊聽電台直播節目,有聽眾就聲嘶力竭說道︰「倘若《國歌法》生效,是否在家聽到電視新聞報道前的國歌播放,連在廁所如廁的都要起立致敬?」顯然,這是有的發洩的用詞,根本是文不對題。香港近來,各方都喜歡共同一詞,那就是「香港為何要走到如此一步?」筆者也拾人牙慧,由此藉「《國歌法》要進行立法」一事,說出中央政府為何走到要港澳立《國歌法》這一步。
從2012年9月,政府以國民教育「科」推動國民教育失敗,造就學民思潮的一批中學生成為反國民教育悍將,個個神氣活現站在搭建於政府總部公民廣場的平台上,新舊媒體積極響應,四方支援,國民教育科的課程被拉倒;勝者要連勝,霎時間,反國民教育是有聲勢有行動。
9月開學不久,誰家學校敢推國民教育,誰就要有充足的心理準備,要被充滿「理想」的一些學生、校友乃至聯合政黨地區人士,先圍校、再入校要校長解釋,如有不服,蓋個黑豬印,不聽也不准學校上訴。
相反,學校話事人若能公開宣稱不推國民教育,並不領取教局發放的相關款項,校內就可安安穩穩進行正常的教學活動,國民教育給有聲有色的大面積的壓制,與國民教育有關的國旗的升起、國歌的播放,不少學校是可免則免,是噤若寒蟬。
一不離二,2014年,春夏之交,政改方案還未正式推出,法律學者已布陣列兵,舉出「理想」旌旗,要違法達義,佔領中環,硬把「違法」與「達義」相剋詞彙組織串連,收視率高企的新舊媒體同樣全力撐場,79天的非法佔金霸銅堵旺是全面上演,對香港法治進行大挑戰。
學界對暴力事件不譴責
在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神聖不可侵犯的民主運動感召下,凡有礙全面即時普選的障礙都要掃除,特區政府、中央政府不肯實施西方欽定的普選制度,必然是牛鬼蛇神,代表國家的國旗、國歌必然要受唾棄。
事實上,在「理想高高掛」卻目無法紀、不理國家為何物、不思考建國維艱的79天裏,香港學校的國慶翌日回校上課升國旗、唱國歌,已成冒險的學校行為;能夠按捺眾多學生罷升罷唱,並且一雙雙交叉手無禮杯葛的,幾稀矣!
無情無理的現實「教學」個案不少,如有學校教師與學生聯合舉辦校內各國「國歌」演唱比賽,有扮演日本國民唱《君之代》的,一本正經,「感情」投入非常,通識教育說要有正反兩面意見,於是,當然有扮演中國國民唱《義勇軍進行曲》,但衣冠不整,戴歪帽,穿軍服,卻是胸前不扣鈕的,有氣無力的演唱,成績包尾是必然的了。
這些片段至今在網上還可收看,如此侮辱及把玩「一國兩制」的「一國」,是公道嗎?是達義嗎?還有是觀看球賽噓國歌的場面,一次又一次的活現眼前,但教育的各個持份者,學校、教育團體、家長、媒體等組織,能站出來,清清楚楚說聲「不」嗎?
一不離二、二不離三,2016年,農曆年初一晚的磚頭暴力之夜發生,磚頭橫飛,沒有造成警察的死亡是不幸中的大幸!平情論,香港未見有國際定義的暴政,卻出現公認的流血暴力行使,但教育現場對暴力失聲已成慣例,整個香港學界對如此暴力傷人事件,都不作公開表達譴責,肇事者惡向膽邊生,2017年新一屆立法會年輕議員宣誓,公開侮辱中國人為「支那」,公開倒插國旗都出現了。
《國歌法》要立法,看來事在必行了。物有本末,事有始終,有因必有果,筆者悵惘以「教育不張、法治高漲」作結。
原文轉載自9月2日《信報》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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