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去信香港大學,並發起網上聯署,要求辭退,批評戴的行為和言論與教育背道而馳。這涉及兩個問題:「違法達義」究竟有沒有底線,佔中以來,戴主導或涉及的連串暴力和非暴力抗爭事件有沒有逾越這條底線;又主催「違法達義」與法律教授的職責是否存在矛盾,戴是否仍應留任教導學生。
「雙學三子」刑期覆核案判決,在法律層面上對歷時79天的佔領運動確鑿定案,肯定不論有多麼崇高的理想或道德說詞,都不應訴諸暴力、漠視法律要求,或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處於大好年華的年輕人把精力耗費在某刻的衝動,為行為付出代價,令人感到惋惜。
叫人違法 自己喝茶
戴耀廷身為法律學者,偷樑換柱地把法院判詞中的「違法達義」化為己用,仍在報章鼓吹暴力,認為「違法的目的是要達致公義」,利用機會去推廣「違法達義」也是義之所在。
假設他說對,則常理會問:那誰來定義「違法」和「公義」?如今一眾年輕人實現了「違法」,但爭取到什麼「公義」?從9月26日衝擊政府總部揭開佔領運動的序幕,以至隨後的旺角暴亂,上百的警察和市民受傷,給香港帶來禍害,人人都成為輸家,這是哪門子的「公義」?
為民主理想而獻身,聽者無不肅然起敬。不過,看看非法集結遭判囚的年輕人,以至鼓吹港獨而被取消資格的年輕政客的例子,不難明白「違法達義」怎樣摧毀年輕人。可恨當年輕人吃着苦頭時,那些學者政客憑老練經驗得以自保,還躲在言論和學術自由的保護傘下喝着茶,搖着筆桿子,用堆砌拼湊的政治詞彙、以歪理邪說美化暴力行為,鼓動熱血沸騰的其他人繼續違法。
社會公義不能客觀丈量,得依靠多數人的主觀意念論定,甘地反殖民主義、馬丁.路德金維護民權、曼德拉對抗種族歧視等等,都是得到群眾支持的好例子。大學導師把缺乏客觀詮釋的概念肆意帶入法律教育的領域,對法治的危害既深且廣。
香港大學法律系是本港司法人才的苗圃,戴教授每年培植幾許學子投身法律專業,日後他們成為律師、大律師、檢控官、裁判官,甚至法官,很難想像一位滿腦子「違法達義」思想的人如何在這些專業崗位自處。
設想若戴教授的入室弟子當上法官,面對把警員打得倒地不起、還拿起垃圾桶狂砸的一眾被告,他會怎樣判定那些暴力行為是否合乎公義。若然,那又是誰的公義?不知道是戴教授的,還是他自己的公義,但肯定不是社會大眾的公義。
要求辭退戴耀廷教授的聲音雖然響亮,成功機會仍微乎其微,但懇請大學當局把戴教授調離教職,薪金照付,甚至容許他明正言順全身投入社會運動,落得光明正大,只要不沾手教育下一代便萬事大吉。香港有能力負擔白養一名教員,但負擔不起下一代受到傷害。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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