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詞狠摑戴耀廷
法官判詞狠摑戴耀廷

「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以及周永康因為2014年9月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日前被上訴庭加刑判處即時入獄六個月至八個月。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頒下的判詞可謂發人心省:

「香港社會近年瀰漫一鼓歪風⋯有人,包括一些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的口號、鼓勵他人犯法。該等人士公然蔑視法律,不但拒絕承認其違法行為有錯,更視之為光榮及值得感到自豪的行為。」

楊官續指:「該些傲慢和自以為是的想法,不幸對部分年輕人造成影響,導致他們在集會、遊行或示威行動時隨意作出破壞公共秩序及公衆安寧的行為。本案是一宗表現上述歪風的極佳例子。」

不問而知,法官所指的就是經常鼓吹「違法達義」,煽動青年違法抗爭的「法律學者」戴耀廷。

戴耀廷鼓吹 誤導青年人

猶記得2013年年初,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在報章提出「佔領中環」的違法概念,欲借此脅迫特區政府以至中央推行他們心中「所想」的普選方案,當時還指出「違法達義」(公民抗命)的最後一步就是慷慨承擔罪責,他個人有承擔罪責嗎?到今天仍在鑽法律空子呢!

但當時他和其政客文痞不斷鼓動青年人違法抗爭下,的確不少青年人走上了激進甚至暴力抗爭之路。2014年9月尾,黃之鋒等人煽動青年衝擊政府總部,長達79日,嚴重影響本港經濟、民生以至市民生活的「違法佔領」行動正式拉開序幕。無論佔中丶「鳩嗚」、旺角暴亂、佔領西環等,都看到青年人越走越激、越來越暴力。

青年人誤墮法網 煽動者須付責任

上訴庭的判詞是對戴耀廷的當頭棒喝。戴耀廷以港大法律系副教授的影響力,幾年來以「違法達義」的謬論,誤導了大批青年人,今天被判刑的是部分的犧牲者。其實戴耀廷必須為誤導青年人負上最大的責任。

筆者敢問,如果「違法達義」是如此崇高的理想,戴耀廷又有「鼓勵」自己的子女一同參與嗎?還是因為兒子也有讀法律的念頭,不能有案底所以「建議」兒子留在家中?

眼見因為衝擊立法會、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旺角暴動等案,不斷有青年被判刑,前途因此而盡毁,戴耀廷可有歉疚之心?

原文轉載自《am730》 2017年8月18日(此為作者原版本)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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