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泛保育化的今天,任何遷拆重建項目,必然遭受保育的阻撓,連僅有40年歷史、毫無建築特色,並且經歷超過30年的研究和諮詢的郵政總局遷移方案,亦以「具人文歷史價值」而被反對。然而,一事一物都有其「人文歷史價值」,是否要全數保留?不與時俱進、不去蕪存菁,香港還怎前進呢?
政府計劃於今年第四季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以便將郵政總局由中環遷往九龍灣,並與九龍灣郵政局、位於荃灣的大量投寄空郵中心和位於長沙灣的郵政職員訓練中心等設施,先後遷入新郵政總局大樓,再與由紅磡移師至九龍灣國際郵件中心合成超級郵件中心。對於遷拆郵政總局的原因,政府指出有兩個:第一是整合不同郵政部門的工作,發揮總局效能,提升郵政服務;第二是騰空用地配合中環海濱重建,增加區內供不應求的甲級寫字樓用地。兩項理由,合情合理,鏗鏘有力。
保育者則認為,郵政服務可以搬,但現有郵政總局大樓則要保留,說法有三,第一是雖然並非古蹟,但建築物有人文歷史價值;第二是大樓的建築風格具現代主義特色,連同附近大會堂等建築可反映本地歷史,標誌着一代人的故事;第三是大樓保養良好,還可繼續使用多年,「勉強拆卸」,將會造成資源浪費。
只有五層高的郵政總局大樓要不要拆?本人認為:第一,現有郵政總局是香港的第四任總局,前三任總局分處中環的不同角落,亦都在搬遷後被拆卸重建,因而在歷史傳承方面相當單薄;第二,原建築物採取形式追隨功能(Form Follows Function)的設計,例如樓底的高度或窗子的大小皆能有其指定用途,但搬走了郵政總局,保留下來的「針對性」設計有意義嗎?只有外殼無內涵的空洞建築有意義嗎?第三,只有40年歷史,只是忠實地反映室內佈局和功能、外牆連多餘裝飾也沒有的半新不舊建築,只是大城市中平凡的一隅,不能為盲求保育而強行將其神化。
事實上,作為功能性建築物,在完成其歷史使命後,自當重新發展,改建為適應新時代要求的新建築物,從而善用珍稀的土地資源,助推城市建設的健康發展。必須指出,有關遷拆郵政總局的建議,政府早於1985年時已經提出,其後亦曾進行公開諮詢,時間已過了30多年,還要繼續拖延下去?若是「保育上腦」,什麼都要保育,什麼都不遷不拆,香港如何往前走?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 2017年7月26日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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