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經常往來香港與內地的朋友都有這個經驗:內地航空管制較多,天氣不穩定,航班延誤是常態,少則等待數小時,多則要在機場通宵苦等。反倒乘搭高鐵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免受延誤之苦。試想一下,若能從香港西九龍高鐵總站出發,14分鐘到達深圳、48分鐘到達廣州南站,是何等便利。對於北上經商、工作的港人而言,是大大的裨益。
政府早前公佈,截至今年6月底,高鐵香港段整體工程已完成94.3%,進度良好,而香港段第3列列車從青島循 高鐵路軌行駛2500公里之後抵港,更加標誌着香港已經銜接國家的高速鐵路網絡。香港段盡快通車,實屬便民之舉、便商之措,為絕大部分香港市民所樂見。不過,隨着這些可喜消息的公佈,有關「一地兩檢」的討論亦再次浮上水面。有意見認為,「一地兩檢」會對「一國兩制」構成衝擊,為香港法律、司法甚至本地行政帶來負面影響,開「不良先例」云云。但筆者認為,相關說法毫無理據,純屬危言聳聽。一部分人將這個便民初衷扭曲成所謂「衝擊香港法律」,實在是無中生有、泛政治化的舉動。
「一地兩檢」拓港人空間
正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所形容,如果不實施「一地兩檢」,高鐵的效益將會「大打折扣」。事實上,「一地兩檢」的做法,初衷就是要便利乘搭高鐵來往兩地的旅客,只需要在一個地點辦理兩邊的出入境手續,省卻旅客上車、落車、拖着行李東奔西走的麻煩。若不能在西九龍高鐵站內完成出入境工作,乘客很大機會要在深圳再次落車辦理相關手續,不能彰顯高鐵的效益。
港人試想想,若沒有「一地兩檢」,所有高鐵列車在出入境意義上看都是封閉車廂,中途不能上落客,高鐵列車僅限於深圳來往香港。受制於香港自身並沒有足夠的客源支持,每日來往的列車亦會大幅減少。相反,若「一地兩檢」得以實行,在實際操作層面,其實只是將以深圳為總站的列車改以香港為總站,兩地能夠共享班次,為彼此帶來互利雙贏。但在「一地兩檢」之下,香港來往內地各高鐵站點的列車,理論上都可以直達,大大拓展了港人的活動空間。
2007年7月開通的港深西部通道,中央授權港府以租賃方式租借深圳灣口岸區特定區域,由香港執法人員負責管轄,實施香港法律。港府亦訂立了《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為港方執法人員於深圳灣口岸執行全面香港法律提供本地法理依據。深圳灣關口運行已經10年,使用率越來越高,來往兩地的旅客都深感其快捷便利,對香港的法律、行政亦並沒有帶來所謂的負面影響。
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
香港已經回歸祖國20年,是國家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一國是基礎、是大前提,兩制是在管治模式上求同存異,只要雙方坦誠交流,建立互信,以便利兩地旅客為利益出發點,相信在法律方面完全能夠找到合理的運作模式。再配合國家粵港澳大灣區理念的迅速發展,市民必定可以很快分享到香港高鐵的運行效益、經濟效益。
高速鐵路是世界發展的大潮,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我們一方面羨慕日本高速幹線、歐洲之星,與此同時更加應該推動香港高鐵以最高效的方式發展,在真正意義上融入國家高速鐵路網絡。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2017年7月25日
原圖:mtr港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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