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為立法會議員何俊賢
日前反對派將「DQ4」案的私人恩怨帶上財委會,部分反對派更滿口歪理,令民生議題政治化。更有議員一面叫人加會又一方面反對加會,行為讓人嗤之以鼻。遺憾的是,反對派的橫蠻卻不止如此。尤有甚者,更罔顧法治,誣衊政府用法律手段奪去議席。其實違法終歸違法,若為政治理念便可擁有特權,則顯然是假借「民主」旗幟、知法犯法。所謂「多行不義必自斃」,其實「DQ4」喪失資格,正是活脫脫的寫照。
就以劉小麗為例,她龜速宣誓陽奉陰違本已極不莊重,更於facebook「鬼拍後尾枕」承認「誓詞虛妄,毫無連貫性及意義」,失去議席絕對是「自作孽,不可活」。要為此承擔責任更是蒙童皆懂之事。如果這些政棍公然違法卻可輕輕以一句「玩大咗」了事,試問反對派又如何面對千千萬萬守法公民?所謂「做妓女又要攞貞節牌坊」,有反對派在事後高呼「今日的宣誓犯了明日的釋法」,但早在「梁游」案時,法官已聲言釋法只是解釋基本法第104條的起初的真正意思。與其理屈氣壯大叫「冤枉」和「政治打壓」,何不反思當日在議事堂上「耀武揚威」之時便應知會有今時今日的田地?平日口口聲聲高舉的「尊重法治」,今日又去到哪裡?事實上,形成「DQ6」局面之時,反對派固然責任重大,但包括政府及法院亦早應為宣誓一事把好關卡。今時今日看似的「大刀闊斧」,其實只是正本清源的必然結果。
反對派的惡果卻要市民承擔
不過最最讓人氣憤者,卻莫過於反對派面對「DQ」事件,卻一錯再錯。在今年度最後一個財會之中,包括教育新資源在內的多個撥款的通過正迫在眉睫。然而反對派「擺明」為了在「DQ」事件作出政治表態,濫用議事規則的漏洞,惡意報復。在會上不斷重複提問、胡亂動議、站立抗議及在會議室中示威,令財委會寸步難行,最終導致多達5項議案無法通過,而為其政治惡作劇埋單的,卻正正是各位市民,而反對派早早高舉的所謂「民主」,其實已因為政治本錢而被輕輕放下。
誠如不少論者所言,反對派的行為如此乖張,正正顯示反對派在社會變遷及新特首上場一事進退失據。不過,我們市民卻沒有理由要為他們的進退維谷付上任何成本,沒有必要因為各種怨恨而與他們大打泥漿摔角,蹉跎歲月,更沒有必要與他們一同被社會所淘汰。更重要的,是我們應秉持我們應有的理性,實事求是,盡力守護香港法治精神,避免社會陷入政治漩渦之中。只有團結一致,先把握好我們的力量,致力配合新一屆政府促成各項利民的政策與措施,並對政府及社會議題「是其是,非其非」,才能追回光陰,讓香港能盡快撥亂反正,穩步發展。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2017年7月25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