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政府公布智慧城市藍圖顧問報告提出六個試點項目,報告從智慧城市理論,到相關的開放數據原則,持份者的參與,政府的領導也一一討論。
筆者認為一個有智慧的城市,擁有具智慧的數據是基本的。但是要獲得這些數據,不是單靠政府單方面開放數據就能成事,持份者的參與也是十分重要。以陸上交通為例,巴士公司、港鐵、小巴、電車、以及的士等車輛的數據,才能有效做好預測,告訴市民使用哪一種交通工具為佳。現時,港鐵和九巴各有APP,的士、UBER等有不同的打車應用程式,其他交通工具呢?城巴、專線小巴、甚至屋苑專車等的乘客能夠用APP查閱車輛到站情況嗎? 似乎今天未能做到。想想在車站內,焦急地正在等待盡快到達目的地的乘客,究竟如何去抉擇呢?是一心一意地等,還是決定選用其他交通工具呢?乘客今天是未能擁有足夠的交通資訊作最智慧的決定。事實上,智慧交通,不是不同交通工具公司各自有自己的APP,而是一個一站式APP提供即時的交通信息。
筆者希望顧問報告建議由司長統籌的「智慧城市督導委員會」,能把交通問題從更高層次去處理,例如規定專利巴士公司需要提供交通數據信息予運輸署等,向智慧生活邁進。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 2017年7月21日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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