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香港的雨水出乎意料地多,怪事更多。理應擁護法治者公然罔顧法律,挾持公眾利益作人質要挾政府就範;一向慣性攻擊「紅色中國」者亦遭質疑讓生意「染紅」,多起事件瀰漫着怪異的矛盾。
4名立法會議員因法庭裁定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佔中發起人、一向以標榜維護法治為己任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隨即在臉書發文,對政府提出5項要求,包括承諾不會覆核其他議員的資格;不會向4名取消資格的議員追討訟費;案件上訴終結後不超過4個月補選;不支持立法會於完成所有補選前修改《議事規則》;不會於補選完成前,向立法會提交具爭議性的法案,例如《基本法》23條立法或政改。
自決派議員朱凱廸亦稱,新政府對今次宣誓覆核案會否收取訟費,以及議席出缺補選安排的取態,均顯示政府是否有意修補政治裂痕;另有議員表示,政府提訴令立法會受損,所以只願審理教育撥款,其他民生就業等提案一概不理。
戴副教授和朱凱廸的論調奇怪得很。無論違法者是否議員,政府均應合理合法地提出訴訟,戴耀廷卻要求政府不對其他可能違犯《宣誓條例》的議員提出訴訟,那是人治而非法治。身為法律專業人士,竟要政府漠視法庭判決,不向4名取消資格的議員收取訴訟費,做法如同小孩子玩「煮飯仔亅,視法律如兒戲。
兩人美其名是要政府顯示修補關係的誠意,挽回市民信任。言下之意,不答應便「反枱」開戰,但在槍口下簽訂的協議從來都談不上誠意。以戴副教授的一貫德性,出此言論似乎不足為怪。還記得佔中前,3名發起人都口口聲聲說事後會主動自首,完成法律程序,維護香港法治。時至今日,也未見有人兌現當日承諾,所謂法治,或者不過是某些人玩弄政治的工具吧。
政圈有怪事,傳媒界的怪事也不少。有政客和媒體人平日最忌諱的就是「染紅」,什麼中資入股、主流媒體被染紅、新聞自由瀕危等等,一向是有些人最喜歡拿來嚇唬香港社會的話題。然而,理應是「反紅反中」的媒體老闆黎智英,卻以5億元出賣老招牌《壹週刊》,據聞買家受質疑背後是紅色資金。
黎老闆向來厭惡中字頭,凡與中國沾上點關係的,通常很難逃脫被批得體無完膚的下場。這一次,他卻拱手把「親生仔」賣給疑似紅色資本,親手破壞在他看來已殘缺不堪的香港新聞自由,於心何忍。更奇怪的是,事件中也不見黎老闆的老朋友記者協會出來發聲明,表達對香港新聞界未來的擔憂。
7月多怪事,記得《紅樓夢》中也有說及枯木開花的怪事,有人認是花妖作怪,應該砍去。賈政說:「見怪不怪,其怪自敗。不用砍他,隨他去就是了。」倒有意思。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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