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教授戴耀廷發表了向林鄭的「求和書」,要求新政府:
一、不可以提二十三條立法
二、不DQ其他議員
三、承諾四個DQ議員及早前被DQ的梁游不合併補選
四、不准趁六個議員出缺修改議事規則
五、不追討四個被DQ議員的訟費
最後還明言:「林鄭要作出這些承諾其實不太難,全都是在政府權力範圍內,亦能帶來現屆政府希望見到的政治效果,重要是她是否真的有誠意修補關係。」
一句講晒,好簡單,戴耀廷要的,是人治,是林鄭月娥特首用她的權力把罪犯網開一面放生的人治。
我想起,前任特首女兒在機場進入禁區後遺漏了手提電腦,請職員幫忙拿回後引起的「行李門」風波,當時的特首梁振英只是拿起電話問了狀況,就被反對派狙擊九條街,還引發千人圍堵機場大堂抗議,說梁振英以權謀私、以大欺小、以官壓民……
取回一個電腦,尚且如此嚴重;放過四個議員,該是甚麼樣的轟天政治交易?
社會上有不同意見,好正常;但事事雙重標準,卻好大鑊。換一個角度看,如果今次四個被DQ的議員是建制派的,這種「求和書」,即時會變了官官相衞、權貴包庇、魔鬼交易……最後那句,當然就是「林鄭下台」了!
一個香港最高學府的法律講師,竟然這種人治的邏輯來教育學生、指引大眾,作為一個教者已經不合格,更遑論其法律觀點的對錯了。
求和也好、求情也好,在法治社會的語言是:「你同個官講,唔好同我講!」找林鄭推翻一切法官判決,戴先生,你們是不是要放棄法治了?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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