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公布智慧城市藍圖顧問報告,內容涵蓋智慧城市願景、發展計劃、管治架構、數碼框架 (如基建、開放數據及私隱政策)及公私營合作等範疇,並提出6個試點項目,當中包括智能公共運輸交匯處、智慧燈柱、智能路口、智慧泊車、智慧生活體驗區及中區智慧文化旅遊。
從前,「數碼21」政策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統籌,「起動東九龍」由發展局負責,聰明城市今天是創科局的工作。然而,智慧城市是一個關乎香港整體發展的東西,報告建議「智慧城市督導委員會」由司長去統籌,有望打破部門間的壁壘,可說是走對方向。
其實,智慧城市需要不同持分者如公共及公營機構的參與才能成功,因此,委員會需要持分者及專業人士的加入。
從技術層面看,數據的收集、把數據變成城市的智慧,方便市民生活,才是智慧城市的目標。提升本港的通訊基建、優質及實時數據的分享、法規的檢討,都是智慧城市可持續發展需要關心的部分。?
筆者一向認為,智慧城市不應單是物理層上的城市,也應該有一個相應的網上城市,方便市民在網上查閱信息、匯報公共設施損壞等,可惜報告未見提及,希望政府的智慧城市藍圖出台時可對此多加着墨。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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