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席香港電台的「眾言堂」節目,與107位市民和另外三位嘉賓,包括戴耀廷教授、譚耀宗和何俊仁議員,討論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辦法。
出席「眾言堂」節目的市民是按香港人口的年齡和階層隨機選出,但港大民調研究中心接觸的市民中,只有約一半接受邀請。相信願意出席的人士是對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比較關心的一群,在出席節目前亦已經參閱相關文件,有一定的想法,所以節目前後的兩次民調結果大致相約。
兩小時的對談,讓我深深體會「一國」與「兩制」之間的矛盾,亦加深我對香港前途的憂慮。矛盾的根源在於香港人普遍缺乏國家觀念,兩地的文化和價值觀的差異亦很大。有發言者無視人大常委會的憲政地位,認為國家並沒有依法治國,因此質疑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也有現場觀眾在休息時段辱罵選舉委員會成員。同樣地,在下午真普選聯盟的研討會上,支持及反對的市民引發罵戰。情緒化的言論只會傷害感情,分化社會,削弱互信,加劇中央政府對香港的顧慮,最終受害的恐怕是香港。
香港是國際城市,無論城市規劃、社會制度、專業標準、生活方式大都與世界接軌,難怪香港人都期望政治體制也與聯合國的準則看齊。但理想歸理想,現實歸現實。香港是中國境內一個特別行政區,並非獨立的政治實體。中國是單一制的國家,中央具有實質管治香港的憲制權力,會從國家整體發展的視角看香港的民主發展對內地可能產生的影響。
《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要同時效忠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普選辦法亦必須根據《基本法》第45條的規定,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
2007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提名委員會可“參照”選舉委員會的組成,當時是基於三點理據: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是香港基本法起草時經過廣泛諮詢和討論所形成的共識;選舉委員會的組成體現了各階層、各界別的均衡參與,具有廣泛代表性;明確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可以減少爭拗,有利於香港社會在行政長官普選辦法上達成共識。
“參照”既有法律約束力,又可以按具體情況作出適當調整。所以喬曉陽主任表示提名委員會如何組成的問題已經基本解決,但在具體組成和規模上可以有適當的調整空間。尚待香港社會討論解決的兩個問題是,提名行政長官的民主程序和提名多少位候選人。
我相信絕大部份的香港人都渴望2017年可以普選行政長官,中央政府亦多次強調這個立場是堅定不移的。所以我們應該以開放的態度,換位思考,盡最大的努力協商尋求共識,實現普選行政長官。我們既看星,亦要看路,不能期望一步登天。
討論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不要從保證有無泛民主派獲得提名的角度出發。更重要是考慮參選人的素質和能力,包括視野、遠見、治港理念、管治能力和心理素質各方面。行政長官亦要對國情和內地的官場文化有深度的認識,才能夠處理好香港與內地的關係。
我們追求民主,不能只著眼於選舉制度,要同時理順行政立法的關係,全面做好民主政制的配套工作,積極培養高質素的政治人才,提高公民參政議政的水平,令香港的民主發展更健康、更文明、更有序。我希望大家多思考民主的真諦和成功的要素,避免攻其一點,不及其餘。
原文刊載於《明報》及《羅范椒芬網頁》 2013年5月8日
羅范椒芬網頁連結:http://www.fannylaw.hk/
圖:singp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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