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戀愛並非美滿婚姻的保證
自由戀愛並非美滿婚姻的保證

我們反對由媒妁之言及父母之命締結的婚姻,力爭解除這個束縛。這場婚姻革命除了不見刀光劍影及血流成河的慘狀之外,規模之大及對中國人影響之深遠比辛亥革命還厲害,它徹底將封建的婚姻制度推倒,實行自由戀愛,而且一呼百應。

自古以來或中外皆是,一場成功的革命必須有英明的領導人。在幅員遼闊和人口眾多的中國,便出現了無數英雄好漢,獻身於這場轟轟烈烈的革命。在文壇上鼎鼎有名的新派詩人徐志摩先生,便是率先向傳統婚姻制度發出第一炮的勇士。他從英國劍橋留學歸來之後,急不及待便向外宣佈要和父母配給他的元配夫人張幼儀離婚,並鼓勵張小姐和他一樣活出自己的新生活,成為反抗封建思想、再造社會的先鋒。徐先生敢作敢為的作風,直至今天仍被人津津樂道。

除了大詩人徐志摩之外,領導辛亥革命的孫逸仙先生在婚姻革命的大業上也曾作出過貢獻。盧慕貞女士是孫先生的元配夫人,是父母為他安排的配偶。這段婚姻只維持了一段日子,並育下三名子女,但終告分離,由宋慶齡小姐補上,成為新的孫夫人。孫先生和宋小姐的結合並沒有受到過多的誹語,也不影響他們聲名。

不少中國風雲人物都是風流之輩,蔣介石和毛澤東在這方面便可算不分伯仲。蔣休了雙方家長為他包辦娶到的元配夫人毛福梅女士,之後數易枕邊人,直至宋美齡登場才罷手。毛澤東在和江青走在一起之前也曾經離過三次婚,元配夫人是羅一秀,但他從來都不願意承認這段由父母包辦的婚姻。由此可見,蔣、毛和其他中國人一樣,都是反對傳統婚姻制度,並勇於作為行動先驅。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只受到國人的默許,而且有示範的作用。傳統婚姻制度到此便宣佈崩潰,被自由戀愛取代。

革命成功了,在自由選擇締結的婚姻關係上是否從此出現一片陽光和更加穩固呢?從離婚個案逐年上升的現象來看,似乎事與願違。有人或許會反駁說:自由戀愛的重點是爭取決定終身大事的自主權,沒有保證關係永恆不變,所以面對破裂的婚姻也會甘心承受,少了那份被壓迫的無奈感。

自由戀愛猶如民主選舉,不時會選錯對象。台灣的陳水扁便是在民主制度下產生的壞總統,在眾目睽睽之下仍讓他走漏了選民的眼。戀愛一般只牽涉兩人之間的事,在單對單的環境下,心懷鬼胎的那一方更容易掩飾自己的真面目,以迎合對方的歡心。財富和美色往往是某些人追求的唯一目標,為了它更會不擇手段。

在奉行自由戀愛之前,很多婚姻都是由媒妁之言和父母之命所決定的。可惜自由自主並不保證配偶是天造地設的一對,除非當事人獨具慧眼。通過一人一票的民主選舉也不保證被選出來的人是最佳人選,因為造謠作假的例子多得很,令人眼花撩亂。

媒妁之言其實也有可取之處,所謂旁觀者清,作媒者可為當事人作出適當的選擇,除非這個介紹人一點責任也不想負,只管獲取報酬,以後的發展只好由各自修行來決定,好與壞都與人無涉。雖然如此,有父母在旁監視,媒人也不容易弄虛作假。父母一般會為子女的幸福著想,處處保護他們,又怎會隨便將鮮花插在牛糞上呢?

媒妁之言其實並沒有過時,今天各式各樣的婚姻介紹所及林林總總之覓偶網站多如天上繁星,非常有系統地搜集資料,作出分類,為客戶精挑細選,尋找他們夢寐以求的天仙配。手頭沒有資料顯示這類中介的成功率,但仍值得求偶心切的單身男女一試。

婚姻關係的維繫並不在乎於配偶是不是自己的選擇,而在乎於互相的體諒與容忍。外圍的誘惑太多,見異思遷,和配偶不合配只是用來作為離婚的藉口而已。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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