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多少個政府設立的諮詢委員會?筆者沒切實統計過,保守估計有超過400個政府的諮詢委員會,絕大多數是由97年香港回歸祖國後,直接過渡到現在,或被制度化,或被沿用。
諮詢委員會既龐大又緊密,幾乎每個政府部門起碼有一個以上的諮詢委員會相伴隨。從最高層的行政長官,有行政會議協助其決策,到最基層的各個部門設有相應機構,協助其行政工作或提供意見。例如:房屋署在其最基層每條屋邨設定獨立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反映屋邨居民意見,就屋邨管理事務向屋邨房屋事務經理、或物業服務經理提供意見等,委員由房屋署委任。
民政事務總署在全港18個地區,每個地區設立若干個分區委員會,以觀塘區為例,觀塘區有6個分區委員會,每個分區委員會由觀塘區民政事務專員提名若干名委員,民政事務總署署長任命。
諮詢委員會被視為「行政吸納政治」模式之一。「行政吸納政治」本身就蘊藏「主」與「賓」不平等關係。殖民統治下的香港,英國人是主,中國人是賓,英國人以行政參與吸納中國人政治參與,這種參與絕大多數是有名無實榮譽性質,更局限於社會精英參與。
事過境遷。筆者不主張再以「行政吸納政治」觀念看待諮詢委員會,特區政府須要重新定位諮詢委員會,全面審視所有諮詢委員會,該廢除的就廢除,該新增的就新增,該發揮作用的就該充分發揮作用。
諮詢委員會的重要角色應是發揮智庫的作用,建言策略、輔助政府施政和培養治港人才。即將就任行政長官的林鄭月娥重視青年積極參與議政、論政和參政,並邀請有志公共事務的青年,不論政見,自薦參加法定組織及各諮詢委員會。
以分區委員會為例,分區委員會有6項職權:1. 推動公眾參與地區事務;2. 就籌辦社區與活動及推行由政府贊助的計劃等事宜,提出意見予以協助;3. 就影響分區的社區問題,提出意見;4. 促進該分區居民及區內組織的社區精神;5. 提供渠道以供討論關乎公眾利益的事宜,並就該等事宜提供意見;6. 支持在分區內推行地區行政的工作。
筆者建議鼓勵和推動青年、或有志從政人士參與分區委員會,從基層開始議政、論政和參政。民政事務總署可強化分區委員會角色,使其充分發揮在地區事務中建言獻策作用,委員也可透過分區委員會與社區內各種事務的持份者互動,切實了解民意,豐富基層從政經驗。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2017年6月20日
原圖: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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