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日前就「佔領中環」行動作出勸喻:教師及學生不應參與,皆因「佔中」不可能不違法,老師如果因為參與違法活動而被定罪的話,他們必會、必須承擔法律上的責任,以及相關專業及職業前途的後果。對於學生而言,除了人身安全可能受到威脅外,參與違法活動更有被拘控、定罪及留有案底的可能性,對日後升學、就業影響很深遠,後果可以相當嚴重。
筆者十分認同吳局長的言論,作為退休紀律部隊成員,筆者認為吳局長的言論中肯,絕對有法律依據。筆者以往亦曾撰文指出,無論「佔中」發起人宣稱的理念有多崇高,但違法就是違法,這是法治社會必須遵守的原則,絕對不容發起人隨便塗脂抹粉「美化」。
然而,令人憂慮的是,作為本港最大的教師工會,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竟即日發表聲明批評吳局長「干預教育專業,製造白色恐怖」,並要予以「強烈譴責」云云。把善意「提醒」看作「政治打壓」,筆者不敢苟同。
教協在聲明中聲稱要「捍教師專業自主」,然而他們卻沒有告訴公眾,「佔中」一旦發生,參與者將極有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甚至留案底,人身安全亦可能受到威脅。敢問教協一句,他們在過往一段時間談及「佔中」時,又有沒有從「維護學生利益及安全」的角度出發?所謂「教師的專業」,大前提就是確保學生免受傷害;保護學生免墮法網,難道就不是教師的工作範疇?
事實上,吳局長從沒說過教師不可在課堂上談「佔中」,只要教師是一心引發學生多元思考,詳細列出支持與反對「佔中」的意見和理據、清楚說明參與「佔中」可能出現的後果和違法本質,教師即使在課堂上花多少時間談「佔中」亦毋須憂慮。吳局長在發言中,僅指出「勿讓學生和子女參與違法行動」,並提到「教師亦應遵守法紀,行為須符合專業操守」,這些都是客觀陳述,他並沒有就「佔中」的理念和政改方案作出任何的評論和表態,實在看不出與教協聲明中所指控的「干預教育專業」和「製造白色恐怖」有任何關聯。相信教協亦不會認為,「佔中」這種違法佔領、破壞香港社會安寧及經濟的行動是「合法」吧?
協助或教唆同屬犯法
「佔中」發起人多次公然承認,要以違法行為逼使中央及特區政府,在政改方案就範,最近「佔中」公投亦明顯給激進派騎劫,他們聲言沒有「公民提名」,誓必「佔中」;「公民提名」早已由兩大律師公會定性是違法的,在此暫按下不表,但「佔中」被激進派騎劫的事實已成,相信連發起人也未必確保,示威可以「愛與和平」的形式的進行。有誰可以保證屆時不會發生任何暴力及違法事件?如果老師運用學生對他們的信任及言聽計從的信服,引導或帶領學生參與這複雜的政治行動,又是否負責任?
香港刑事法例包括「協助或教唆」任何刑事罪行。教師如果鼓勵或教唆學生參與佔中,就算學生最終沒有參加,該教師仍有可能觸犯香港刑事法,吳局長之言可說是善意「提醒」。
教師應善導學生作選擇
現今教師,相比以往,既要緊學生的學業成績,更要關心他們的身心發展,且亦要兼顧愈來愈多的課外活動,工作壓力毫無疑問較往昔更為沉重,所以筆者對教師這份職業深為敬重。但教協作為一個擁有近十萬名會員的教師工會,如此漠視違法行為,甚至是聲援「佔中」,做法無疑是令人痛心的。
筆者堅信,大部分香港教師工作時都會秉持「以學生利益和福祉」為大前提的專業守則,不會因一己政治理念,煽動學生參與違法行為。但願各位教協諸位領導和全港教師都能停一停、想一想,客觀持平地分析,學生因為參與「佔中」而留有刑事紀錄,對其心智、前途和未來有何負面影響?為人師表理應中立持平,跟學生們多溝通、多交流,讓學生自己作出最佳的選擇。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4年5月16日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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