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的「支那」宣誓彷彿是昨天的事,卻原來,立法會一年會期又將完結了。
人家說快樂時光過得特別快,看來痛苦日子也不見得難捱,一年容易又放假,叫吓擲吓拉吓布,議員一年四百萬的薪津就這樣平安落袋,小市民奉獻的稅金就這樣丟落鹹水海。
立會無建樹 盡是拉布
本來想回顧一下這年立法會的「政績」,苦索枯腸,還是「拉布」二字。有做過嘢咩?對不起,真的沒印象。
最近有個彈劾特首議案,是對一個還有兩星期就離任的特首進行兩日九小時的彈劾辯論,除了「嘥公帑、搵嚟搞」,我想不到這議案對市民有什麼實際裨益,反而讓大家更心領神會,議事堂果真是反對派用來公報私仇的大舞台。
沒有政績,就計計數吧!由去年10月12日宣誓開始,這70位尊貴議員三日唔埋兩日就放假。聖誕節放了兩星期,農曆年又兩星期,接著是復活節放九日,一、兩天的散假不去計較了,會期開到今年7月12日便完結,然後是兩個半月的悠長有薪暑假,真真正正是人工高、福利好、假期多、最緊要係唔使做,遲到早退缺席發夢都不扣人工,這樣的筍工,邊度搵?
泛民借議事堂報私仇
過去行政會議也放暑假,但梁振英上台後,已把行政會的暑假由兩個月減至兩星期,故香港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權力機構中,獨剩立法會有放暑假這回事。
立法會放暑假的慣例,源於英國國會。因英國地大,早年交通不便,議員要在倫敦開會,就不能經常往返各自選區,故每年休會三個月,是為了方便議員回到選區,了解當地情況、與選民接觸、處理地區事務。暑假的作用,只是停會,不是停工。
英治期間,香港立法局主席是港督,其他政府高官、委任議員主要是洋人,他們家在英國,大都希望能在炎夏時節,回鄉休息兼避暑,因當時的《皇室訓令》表明港督有權決定立法局會期,於是,洋人港督便跟英國國會傳統,從此立法局放三個月暑假成了慣例。
回歸後立法會大致跟隨舊制,放暑假這種「優良傳統」當然要留,全體議員一致同意繼續享有,故沿用至今。
議員放有薪長假合理?
市民是砧板上的肉,你是權貴,你要放假,我們奈何不了。然而,當近年我們看到立法會議員大部分都不務正業,平日已經不開會,開會都只是吵吵鬧鬧,現在還要放有薪長假,實在欺「民」太甚。
如果用英國國會的原則,放長假為落區,這暑假可免了。香港地方小交通便捷,由金鐘去哪個區都是一小時可到,議員大可以開完會落區,或者落完區開會。
又如果沿用殖民地原則,放暑假為返鄉下,那這假期更應取消。香港立法會議員必定是拿特區護照的香港居民,你們家就在這裡,返什麼鄉下?更何況,這些年我們只看到議員不斷在暑假發放旅遊照片,落區?沖繩海灘是你選區?塔斯曼尼亞農莊是你選區?西班牙鬥牛場是你選區?還是蘇格蘭古堡是你選區?
相比新加坡 豈不羞愧?
我們最喜歡拿來比較的新加坡,國會議員一屆任期是5年,任內全年無休,當中只有一個月的「中期休會」(mid-term break),以及任期結束後與新一屆議會交接的半年空檔。這德政,怎麼香港人不學?
今日議會烏煙瘴氣,因為流會、拉布導致大批議案堆積、撥款未批,即是說,你的工作沒做完、沒做好,尋常一個打工仔做不完工作,一是加班,一是等炒,但我們的尊貴議員,卻支著全薪拍拍屁股渡假去,官官相衛,莫過於此。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原文轉載自《HKG報》2017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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