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入官門」的觀念似乎已過時,今時今日,警署、廉記是虎度門;法庭就是大戲棚,要成名,擊鼓闖官門是最快捷徑,比參加香港小姐更快上報章頭條,不必花錢、毋須姿色、不論智慧,便可一舉成名。
這些年,法院門前擊鼓喊冤的人很多,當中一個最紅的叫郭卓堅,他由2006年至今最少14次利用法援申請司法覆核,贏得「長洲覆核王」外號。
十多年來法援署縱容、司法機構奉陪的「覆核王」,最近在輿論壓力下,終被法援署落閘趕客,指郭「濫用法律援助服務」,規定未來三年不再受理他提出的司法覆核法援申請。
法援署任人玩弄11年
古巨基有首歌叫《愛得太遲》,法援署這回叫做「禁得太遲」,十一年了,作為納稅人,我們有權知道究竟你們在這「覆核王」身上到底耗去多少公帑?
年近八十的老病人,我不怪,怪只怪法援署中門大開、把關不力,長期被政棍玩弄、被傻人挾持。
看覆核王2016年接受《立場新聞》記者訪問的這一段,大家不妨一起來評評郭卓堅的精神狀態……
「89年六四事件時,(郭卓堅)曾有驚險經歷。他稱,自己當時親身上京聲援學生,幾天後被帶到上海軟禁約一年。其家人按他吩咐,送來滲了安眠藥的『加料』冰糖燕窩,送給看守他的公安吃,公安睡了,郭卓堅就趁機逃走。郭向北逃至黑龍江,辦了張本地人身分(份)證,過境至海參崴,又弄了一個入境紀錄,然後就坐飛機飛去莫斯科,在莫斯科再轉機去柏林,由柏林飛返香港。」
這些「經歷」,騙得了九十後年輕記者,騙不過我們這些走過六四的老餅,如果真的這麼一個香港人在上海被軟禁一年,早就是震動全港的頭條新聞了。支聯會年年籌這麼多錢搞維權撐民運,竟然置這麼一個被囚香港人於不顧,要勞動苦主家人鋌身犯險,深入虎穴,如武俠片劫獄,向公安下蒙汗藥,再亡命天涯……這故事,可信?還是可笑?
吹噓經歷孰真孰假?
自稱在政府法律部門工作的郭卓堅,繼續向記者大爆抗爭威水史:「1973年保釣活動,我在維園被警察扑穿頭入醫院,跟住判監三個月,保釣嘛!」
走過殖民地年代的人都知道,港英政府請一個小文員都要查三代,更何況法律系統?
我有個朋友,八十年代在大學當過學生會會長,畢業後想入廉署,連表格都沒資格拿;另一朋友因家中有個精神病哥哥,想投考紀律部隊,一次又一次被拒諸門外。所以,一個因參與保釣而坐牢的人,竟然可以在七十年代的殖民地政府法律部門工作,絕對匪夷所思。
前幾天有對男女在長洲渡假屋燒炭自殺,身為東堤小築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的郭卓堅代表該區業主公開發言。咦,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該是個業主吧?身為業主又怎麼可以長期申請法援呢?由謊話建構的人物,總是講多錯多的。
一個滿口謊言兼腦袋有問題的人來法援署拿公帑玩法律遊戲,我不怪,怪只怪整個法援署十一年來無人發現來者是個失心瘋,請問,這算不算是最大規模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原文轉載自《HKG報》2017年6月11日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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