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餘六星期,立法會就暑假休會,但「拉布」戰愈益失控,戰火亦由大會「延燒」到財委會和其他事務委員會,導致不同的委員會需要考慮加會去疏導被積壓的議程。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建議「讓出」4個預留給大會的會期,讓財委會有較多時間追回審議進度。
在香港的管治架構中,行政和司法機構全年無休,唯獨立法會每年有約一個半月的悠長假期,亦唯獨有少數立法會議員每月領薪「玩拉布」,並借休會製造議案和撥款「懸崖」,完全漠視作為議員的應有責任,也有損程序公義和行政立法的正常關係。
「拉布」是指議會內的少數反對派議員,透過冗長的發言或質詢消耗議事時間,或故意缺席令到法定人數不足而流會,藉此阻止某些法案或決策通過,又或者想脅迫政府讓步、爭取較多時間讓社會深入討論,避免議案被草草通過。雖然,這種「拉布」策略早於2000多年前的古羅馬議會已開始使用,但這種「破壞是為了建設」的非常手段,只應用在風口浪尖的高度爭議議題,並會有完整替代方案或後續行動,若如香港般有事無事都「拉布」,而且拉足幾年,只求政府一事無成的情況,非常不可思議。
上屆立法會,反對派「拉布」拉足4年,社會為此背負沉重的政經民生代價。本屆立法會開鑼以來,反對派更是有恃無恐,財委會逾17%的會議時間虛耗在休會及中止議案的辯論上,單是一個啟德體育園撥款在工務小組便討論了足足一個月,日後還會在財委會浪費多少時光,無人可以估計。至於目前仍在「塞車呆等」的議案和項目,包括港鐵沙中線建造前期工程、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整體撥款等多個項目有待處理,全都直接影響到香港的民生建設,以及數十萬建造業工人和中小企的生計。
梁君彥提出的「讓路」建議,本來是合情合理合法,但反對派卻以沒有先例和「避免令議員可提出辯論的無約束力議案由兩條減至一條」為理由拒不合作,寧要純粹政治「吹水」,也不肯對民生建設放行。其背後動機,不屑一談,但由此造成的破壞,則不能不理。
第一,《香港立法機關會議規則及常規》自1845年審議通過後,立法機關的大會開會時間就是星期三下午,但近年為「迎合」「拉布」的無理據拖延,星期四便被騎劫作續會,讓議員發表無約束力的政見,完全欠缺法理依據。
第二,雖然《議事規則》沒有明文規定,但作為朝野共識的制衡機制,政府事項永遠優先於議員提出的事項及其政見。財委會的重要性僅次於大會,其審議撥款的權力在於善用公帑,而不是對政府的反制權力,不應將民生建設為權力鬥爭墊背。
第三,立法會的大會和事務委員會都是要為社會服務,議員的一言一行都是為社會發展前進而行,由反對形成的反制,只是制度性的反擊,但仍須受限於「一國兩制」下的規範,更不容因一樹而毀一林,為權鬥而害全港!
原文轉載自《文匯報》2017年6月7日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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