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年了,香港由全球最貪腐嘅地區之一,變成對貪零容忍,全亞洲貪腐風險最低城市。這是一個創世紀成就, 但往後的廉政工作應怎麼走?如何防止被抽水?
貪腐是管治腫瘤,不切割就只能面對死亡,而「廉署保密、密密實實」這口號,曾讓港人安心,亦讓貪腐行為曝露在陽光下。可惜,多年的道德光環,卻在部分政客的抽水和計算下,淪為新一輪的政治角力舞台。
《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規定:「任何人如果在廉署調查期間,洩露廉署調查對象、舉報人士或有關調查內容,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監禁一年,罰款兩萬。」然而,不少政客卻肆無忌憚地,竊用廉署舉報的政治光環,帶同傳媒舉報甚或自爆廉署有否立案,作為打擊政敵或自我宣傳的政治工具。
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指出,舉報從來要保密,大張旗鼓只因要羞辱對手,無論對方有否違法或被定罪,都已造成未審先判的效果,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害,是非常不負責和不公道的指控,但竟是近年「新常態」!
長此下去,廉署的公信性和權威性肯定會大打折扣,對香港的法治更是後患無窮,政府必須撥亂反正,嚴懲抽水者。
本人更着意的是,在科技化和全球化的後續反應,廉政專員白韞六指出,已成立專責部門處理網絡犯罪,由會計師審查上市公司和跨國企業的帳目,至今已找出當中的隱藏犯罪,單是廉署犯罪得益小組,便已成功凍結近8.9億元資產。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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