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直資校長在講座上語重深長說家長不要當學校是服務提供者。不知為何,某些家長認為付了學費,就要得到「相應」的服務。「尊師重道」似乎被遺忘了
早前聽到家長對學校的投訴,筆者不認為是一回事。畢竟老師的主要工作是教我們的小孩子知識、教他們做人。在學校的群體生活,老師會幫助小朋友學會自理。如果家長要求老師、甚至是校工,每一刻會給小朋友無微不至的照顧,猶如家中的傭人一樣,是否不太現實呢? 大家不如給小朋友學習自理能力的空間吧,自己換衣服、吃午飯是要慢慢學習、才會做得愈來愈好。
如果孩子之間有爭執,他們應從中學會保護自己及處理自己的情緒。家長實在不應該強行要求動輒由校方出頭。這不是麻木不仁,而是給小朋友機會去想方法去面對及解決問題,給他們成長的空間。
另一方面,家校信任也是十分重要,家長要相信學校能夠給小朋友一定的照顧;要相信老師需要恩威並重才有助課堂的管理;要相信適當的家課能幫助孩子學習;要相信課外活動能給小朋友更豐富的體驗。如果家長對學校過於猜忌,未清楚來龍去脈時就把小事化大,家校合作之路又如何走下去? 事實上,學校不是服務提供者,家長也不是顧客。
原文轉載自《都市日報》 2017年6月1日
原圖:香港保護兒童會網站
學校不是服務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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