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物收費」的威力
「廢物收費」的威力

對於應否推行「都巿固體廢物收費」,在巿民之中激起了爭辯。

早前,我在環境保護署的公眾論壇上,聽到許多意見,有人認為香港未準備好;亦有人認為,香港應靠教育推動減廢。事實告訴我們,台北和南韓減廢的轉捩點,是20 年前實施都巿固體廢物按量收費。當時,韓、台的配套措施也非百分百到位。1995 年,台北巿每天人均廢物棄置量與香港接近,但實施廢物收費後,廢物棄置量大幅下降,最明顯的跌幅是2000 至2011 年間,台北巿人均家戶垃圾棄置量從1.11 公斤降至0.39 公斤,減幅達65%!200 多萬台北巿人口所剩餘的廢物,由3 座焚化爐處理。至於南韓,在1995 年後數年間,人均廢物棄置量亦大減四成,餘下之廢物則透過焚化爐和堆填區處理。同時,台北和南韓透過興建轉廢為能設施處理廢物,大大減輕堆填區的壓力。

廢物收費在香港亦是一項有效措施,在徵收建築廢物處置收費後,落入堆填區的建築廢物量減少六成。在實施膠袋徵費前的2005 年,政府估算有86.91 億個膠袋落入堆填​區,到了2015 年,已大跌為39.3 億個。大部分香港人今天都習慣帶環保袋上街,可見經濟誘因對推動行為習慣改變,收立竿見影之效。

廢物收費最大的威力,是從源頭減廢,巿民會學習把垃圾分類,令「廢物」獲重用,或循環再用。

亦有人不滿於要購買政府指定的防偽膠袋,浪費了已有的膠袋。但只要有減廢的決心,不去拿管理處或店舖的膠袋就成了。

全城減廢,絕不會一朝一夕就成功,但如果仍停留於空談,而不實施有效的廢物收費方案,將會故步自封,更遠地被世界其他先進城巿拋離。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7年5月26日

原圖: 環保署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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