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擴建堆填區的爭議,再次引起各界激烈爭論如何處理香港都市固體廢物。政府五月發表的《香港資源循環藍圖》,用意是短、中、長期措施三管齊下,迅速而長遠地處理都市固體廢物日益增加這難題,目標令廢物回收比例增至五成半,堆填比例由五成二減至兩成二,其餘則靠焚化處理。 興建焚化爐、堆填區,是治標;推行「垃圾徵費」,是加強推動力;但治本始終是源頭減廢。過去特區政府積極推動環保回收,令市民的意識有所提高,但當中不少配套仍未到位。筆者希望提出一些想法,集思廣益,以助解決此問題。
(一) 加強教育 推動減廢回收
政府要大規模宣傳,告訴市民回收廢物的意義,例如回收得來的廢物有何用途,以及甚麼類型的廢物可以回收,好讓市民把可以回收的廢物交到合適的回收點。以塑膠製品為例,回收商需要先洗淨,製成膠粒,方能循環再用。
不少回收商就表示,市民分類垃圾時的方法未盡完善,塑膠製品上殘留有機物質,如食物殘渣、剩餘飲料甚至混入其他垃圾等,令回收商難以處理,最終被迫棄置堆填區。由此可見,政府確有必要教導市民處理廢物的方法,以免白白浪費有用資源。
(二) 資助業界 做好回收配套
現時減廢和回收的配套確有需要改進之處,以廢物源頭分類和收集為例,雖然現時不少屋苑都已設有回收箱,市民亦會自動將可供循環再用或再造的廢物分門別類,再放進回收箱,方便屋苑管理公司或回收商回收。然而近年不少回收商反映,由於營運成本過高,又欠缺適當的科技及機器,未能將塑膠等回收得來的廢物,有效轉為可再造原料,故稍稍處理後,便會直接丟到堆填區,「回收」成效大打折扣。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日前宣布,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將成立督導委員會,研究支持回收業的方法,長遠而言更會成立回收基金,直接以津貼或資助,在土地、租金、機械及技術層面支援業界。筆者認為,政府的構思值得支持,在公共政策層面,更是重大突破。
(三) 立法訂定「垃圾徵費」 加強推動力
中期而言,筆者支持政府推行「垃圾徵費」。以本地經驗而言,年前推出的膠袋稅,實施後膠袋使用量大減,可見「徵費」成效之大;事實上,外國的經驗也証明「垃圾徵費」,是最有效減少家居及都市垃圾的方法之一。以韓國而言,實施了「垃圾徵費」後家居,廢物短期內減低四成。
(四) 規劃末端處置基建設施 爭取市民支持
至於末端處置基建設施如堆填區及焚化爐等,必定最受爭議。但現實是就算政府能達成到2020年成功減廢四成的目標,還是要處理餘下六成的垃圾,即使如韓國或台灣等這些減廢和回收發展成熟的地區,焚化和堆填等末端處置基建設施仍是必需的,以韓國為例,回收率為逾六成,但仍有三成九的廢物需要靠焚化和堆填處理、台灣的比例則是五成二回收,要焚化和堆填的高達四成八。
政府必須要主動加強與市民溝通,清晰講解有關設施的設計、科技、安全措施、垃圾運送、氣味處理等相關配套,以釋公眾疑慮,並提出補償方案供受影響居民參考,否則將來方案出臺,亦難以獲得立法會通過。
源頭減廢和回收是長遠政策,難以短期內見到顯著成效,在香港這個充斥「速食」文化的社會,實難以令市民在短期內看到成效。政府要移風易俗,改變香港市民的消費文化引至大量廢物的狀況,需要極大的決心,大刀闊斧,立法、資助業界、教育、與市民直接溝通等多管齊下,有需要就去做,迎難而上;以香港市民的人民質素,定可推動大家共同承擔,解決廢物處理的難題。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3年7月10日
圖: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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