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借人頭」買樓避稅 助樓市降溫
嚴懲「借人頭」買樓避稅 助樓市降溫

本文作者為思籌知路召集人謝偉銓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政府收緊「一約多伙」下,令「借人頭」買樓熱起來。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早前於網誌撰文提醒市民,借人頭或借出人頭購入物業,均涉及刑事罪行,一經發現,除要補回印花稅差額,罰款額最高可為少繳印花稅稅款的十倍,甚至會被監禁,絕對不值得以身試法。

用子女名義置業 恐涉虛假陳述

財司亦表明已指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稅務局,嚴加查證有關法定聲明,並按法例進行檢控。

在樓價瘋狂上升下,不少為人父母都會為下一代着想,加上傳媒大力吹噓成功靠父幹入市,而在首置客支付較少稅款前提下,不少父母選擇用上子女名義置業,不管用作投資或自住;但作為父母,有否細心思考這種額外置業所面對的風險,如涉及按揭借貸、收租或物業轉售等情況,家庭糾紛不一定會出現,但一不小心就可能會跌入虛假陳述中。

借人頭減辣 辣招成效大打折扣

過往豪宅買家為隱藏身份或方便投資,多採用公司名義入市,惟為避付新稅款15%,近期多以私人名義借人頭方式入市,成交紛現首置客,以逾千萬豪宅計,可大幅慳稅。

利用借人頭避免身份曝光的置業方法,又會否成為不法集團作為洗黑錢的途徑呢?至於非本地居民借用港人身份入市,更是政府應多嚴加打擊的目標;因政府推出的港人港地、部分加辣招,不也是為了讓港人置業有優勢嗎?若然非本地居民可透過港人借出人頭入市,逃避辣招或減辣,是否會導致政府相關政策和措施的效果大打折扣呢?

稅局可多加留意,不難發現近日亦有傳媒報道,有人直認借出人頭置業,可見政府不出手,根本起不了阻嚇作用。如財司在撰文中提及,早前已有涉及丁屋發展和買賣的人士因作出虛假陳述而被判入獄。所以財司指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以及稅務局須嚴加查證有關情況,並按法例檢控涉嫌干犯相關罪行人士(包括教唆及串謀作出虛假聲明者)是完全有必要的。

台灣重罰 香港莫只說不做

台灣稅局亦有主動查辦,最終違例者重罰的個案。去年台灣新新北市有買家借女兒及外娚女的名義,買入兩間法拍屋(即由法院拍賣的房屋,如欠債被聲請查封拍賣的房屋),但短短18天就轉手,結果被台北市國稅局將此資料轉知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最終除需繳15%的奢侈稅外,更因借人頭炒樓又逃稅要加重處罰2.5倍罰金。有為的政府,是不會光說不做,要令借人頭所節省的稅款大大不夠支付罰款,或更甚是入獄,才能收到阻嚇作用。

其實借人頭不單是否違法或刑責問題,亦在影響樓市的供求,因真正首置客欲買樓上車,卻要面對眾多的借出人頭參與入市的抽籤客競爭新盤單位,減低置業機會;另外對樓市發展亦不健康。至於用盡方法入市的投資客,不正是與政府調控樓市措施對着幹,故在財司已明言要加強執法下,有關部門只要多行一步,嚴打違法行為,將有助熾熱樓市降溫。

原文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2017年5月25日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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